试述法庭模拟法庭在法学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中作用及革新学术

更新时间:2024-02-16 点赞:20848 浏览:8668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模拟法庭作为法学专业教育中的一项实践课程,承担着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转化的作用,作为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方式、提高职业能力的主要手段,一直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我国,开办法学专业的各个高校几乎都在专业教学中引入了这一手段,也起到了一定的教学效果。但多数院校中的模拟法庭都还是非课程设置,教学效果很有限。文章将对充分发挥模拟法庭在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中重要作用的途径进行分析论述。
[关键词]模拟法庭法学专业实践能力
[作者简介]冷凌(1979- ),女,山东烟台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诉讼法学。(山东青岛266885)
[]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6-0157-02
作为教学手段的模拟法庭,是以模拟法院案件庭审过程为主要内容,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按照法定程序,在模拟的庭审环境下,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教学源于:论文写法www.618jyw.com
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因为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高,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也因其以模拟案件审理过程为内容,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巩固了理论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

一、模拟法庭在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1.模拟法庭有助于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是指从法律的角度和逻辑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是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特有的思维样式,其独特性表现在法律思维要素、思维方式、思维视角、思维架构等方面。法律思维方式蕴含着法律知识、价值和方法等,因而它对思维主体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模拟法庭可以通过学生的参与,提供其主动学习、思考的视角;可以通过真实的案例,唤醒、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可以通过案件的审理、裁判锻炼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其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
2.模拟法庭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教育具有二重性,即传授法学理论知识和训练法律实务能力。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需要全面考量法学教育的层次、现时社会及其未来发展对法学教育的需求、法学专业生源变化情况等诸多因素。囿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学本科教育客观存在偏重理论知识传授、忽视能力培养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一教育与社会需求的错位。法学本科学生的实践能力主要是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如整理案件事实,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进行分析,适用法律条文,处置法律事务的能力。“动手能力”与“动口能力”是人们对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形象表述。模拟法庭通过学生亲自担任各种工作,分析、处理案件,通过书写各类法律文书,参与各个诉讼环节,既培养了其“动手”的能力,也锻炼了其“动脑”的能力,可谓全面地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模拟法庭实际教学运用中的瓶颈

自14世纪英国在法学教育中率先使用模拟法庭的方式,20世纪20年代上海东吴大学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开始尝试此种方法,至今,该方式已经在我国各法学专业教育院系普遍运用。但是,该教育方式在实际教学中并未凸显其优势,相反,逐渐成为法学专业的经典表演作品,分析其原因,其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主要在于:
1.缺乏明确的教学目标。目前很多学校的模拟法庭仍属于非课程设置,模拟法庭的开展仍属于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主要依靠学生的主动性组织和参与。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其方式与目的都与专业教学有着明显的不同。最显著的区别是,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通常以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兴趣为目的,缺乏具体、明确的教学目标。而学生自身理论知识的局限和活动目的的功利性使得活动的目的逐步从教学转变为表演。学生通常会选择内容比较完整的案件审理材料作为模拟法庭的案例,其中缺乏了独立思考的过程,对实体法理论学习并没有什么促进作用。在模拟法庭的准备过程中,通常也是根据较为成熟的剧本进行适当的删节、改变,以适应模拟法庭的时间要求和观众观赏要求的需要,很少需要学生自己运用程序法的学习,设计、安排庭审的过程。整个模拟法庭就像一出舞台剧,将一个案件书面的庭审记录,以表演的方式呈现在观众面前。这样的表演很难起到促进学习的作用。
2.缺乏专业教师的指导。非课程设置的模拟法庭以学生为主导,基本属于学生“自娱自乐”的课外活动,主要依靠学生在课余时间,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参与。只是在排练过程中邀请部分老师进行阶段性的指导。而专业老师受到自身教学任务日常工作的限制,很难有过多的精力投入到指导中。因此,学生在案例的选择上,通常会偏爱那些戏剧冲突比较集中的案件,以及那些庭审过程较为简单,书面材料比较翔实,甚至连参与庭审人员的语言动作都一应俱全的书面材料作为剧本。而因为模拟法庭的准备过程多是表演性的,专业教师的指导空间也是极为有限的。两个因素互为因果,学生因为缺乏教师的指导而在选材和排演过程中倾向于表演;而因为表演性的选材和方式使得教师的专业指导缺乏空间和意义。最后逐渐形成目前比较普遍的情况:专业老师只是在学生无法克服的材料不充分、不完整时,提供专业指导。之后就退到模拟法庭的幕后,由学生进行庭审的表演,最后由老师作为点评嘉宾,对整场“演出”进行点评。而由于几乎都是对既有的书面庭审记录的表演,教师也很难根据专业特点、理论学习的需要、司法实践的特点进行专业的点评。
3.模拟法庭同其他实践类教学课程割裂。模拟法庭是作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手段被推广的,但在当前,多数学校只是将其作为第二课堂,由学生自主参与。因而,当前模拟法庭的运用几乎是完全独立于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但作为庭审现场的模拟,其表现的内容仅是庭审现场,但是准备工作却涉及了整个诉讼过程,需要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多种理论知识;同时,还需要学生了解司法实践中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法庭氛围等众多的实践知识。因而,旁听庭审、业务实习等其他实践教学环节都是不可或缺的,且应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割裂模拟法庭与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的关系,必然影响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
4.模拟法庭的物质基础和硬件设施受到限制。目前多数综合院校不具备模拟法庭的硬件设备和条件。学生组织模拟法庭活动基本都是依靠临时借用教室,简单搭设、布置庭审现场。而实际庭审审查案件、出示证据时需要的各种设备基本都不具备,既不符合司法实践中法庭硬件设施的配备,也限制了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对庭审现场中必要程序的模拟和再现。

三、提升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途径

模拟法庭的教学方式通过为学生提供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鼓励学生走出既有的理论知识,突破固化的法律条文,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能否让学生较为直接地面对法律实践问题的考验,促进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具有可感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知识,是衡量模拟法庭教学水平和效果的重要标准。
1.将模拟法庭设置为专业教学课程。非课程设置的模拟法庭因上述原因限制了教学效果。而将模拟法庭设置为专业教学课程具有下列优势:首先,明确的教学目标是锻炼、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前提。克服盲目追求活动的表演性,防止在选题时怎么写论文www.618jyw.com
过分偏重戏剧冲突强的案件,为追求活动的可视性,而忽略了专业学习的主动性。第二,完善独立的课程体系。作为专业教学课程,除教学目的、教学任务外,还应有详尽的实践程序、运作模式。指导教师应当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年级学生模拟法庭的教育目标和实施计划,系统、全面地分配任务,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全员参与的热情,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到活动中来,并因此得到锻炼和提高。第三,加强专业教师的指导,专业教师编写详细的教学实验教程;参与模拟法庭案例的选择,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情况,适当选择已经审结或未审结的案件,以促进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处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此外,指导教师还应当重视模拟法庭之后的评价,使学生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巩固所学知识,带着新的学习任务进入下一个学习环境。
2.协调与其他教学实践课程的关系。模拟法庭作为培养学生职业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其教学效果和质量不是孤立存在的,而需要依靠其他实践教学手段和环节,相互辅助,互相促进。比如,观摩庭审可以让学生感受法庭氛围,了解法庭的整体布局,更直观地感受程序法中学习的理论知识;业务实习可以通过让学生参与实际的办案过程,了解诉讼过程和司法实践环境;而模拟法庭则将以上的实践知识和技能,以及理论知识综合运用,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努力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参与模拟法庭的过程是学生大胆假设、周密证明的过程;是学生从自己所担当的职责出发,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的过程。因此在课程设计上,应当充分考虑模拟法庭的开设时间,以学生具有一定实践能力为基础。
3.尝试结合“诊所式”教育方式。“法律诊所(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属于法律教育术语中的“舶来品”。如同医科学生需要利用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一样,法科学生也需要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目前在我国,开设“诊所式”教育基地的学校不多,但并不代表其他院校不能借鉴此种教育的理念和方式。而在模拟法庭的教学中尝试“诊所式”教育不失为较为理想的设计。专业教师可以选择实践中的案件或争议,交由学生分析、论证,设计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维权途径,包括模拟庭审,以为当事人提供有价值的法律建议。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还可以通过接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准备诉讼证据等各个环节,综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巧。
4.确保模拟法庭的硬件配备。模拟法庭硬件设施的配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具体要求布置陈设,配备国徽、审判席;配备法官服、检察官服、律师服、法警服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员服装及道具等;同时还应当具有现代化的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供学生模拟庭审呈示证据使用。模拟法庭的建设应当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操作机会,保证学生充分、有效地参与案件的分析、证据的收集、人际沟通、起草文书等专业训练。
模拟法庭在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和社会责任感,综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中具有较好的教学效果,但在具体运用过程中仍需要深入思考,完善体系和教学方法,稳步推进课程建设,以求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董迎春.高校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研究[EB/OL].http:///gaodeng/111107/0910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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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模拟法庭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适当运用[J].中国校外教育,2011(12).
[3]刘家昆.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下的模拟法庭教学法应用研究[J].出国与就业,2012(2).
[4]刘莹.我国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法探析[J].时代教育,2011(11).
[5]王磊.开设模拟法庭课程教学的必要性探析[J].法制与经济,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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