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检察院公诉工作如何服务维稳大局浅谈写作策略

更新时间:2024-03-01 点赞:10261 浏览:3674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维稳工作面对的困境及理由

1、矛盾纠纷复杂化,维稳压力增大。经济的进展,社会矛盾和纠纷变得更加复杂化、多元化,所涉及的田地不足、山林确权、建设征地、拆迁等不足成了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因素,是经济利益分配矛盾的有着,使维稳压力不断加大。如在芦田工业园区建设这几年里,芦田乡就汲及到因征地补偿款分配不匀的矛盾纠纷,组与村委会、组与施工单位利益分配不匀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以经济利益为核心,是矛盾纠纷有着的形式。
2、传统的“村为主”维稳制度落实,维稳工作被动。综治工作“村为主”是综治维稳工作的举措,落实综治工作“村为主”制度,才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才能保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村为主”制度的落实,理由有三点:一是村级综治经费保障。村的经济收入和来源,连村组长等村干部的误工补助都发放到位,这样就经费来保障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思想认识不高。村一级的干部有着思想麻痹现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上级的事,缺乏维稳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调解员能力低。村级的调解员很难担起调解任务和调解责任,专业的调解知识,调解不高,找到矛盾纠纷调解能手。
3、基层组织执法权力缺位,维稳职权有限。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大、任务重,但乡镇党委、政府等基层组织对综治维稳缺少行政执法权,对于矛盾纠纷仅仅停留在协调和调解上。“责大权小”的现象给处理维稳工作很大的被动性,如对农机执法、治理酒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开展都了的局限性,对其他管理相对缺乏约束力和强制措施。
4、群众和政府之间信任感缺失。群众对政府不信任,政府认真落实政策,动不动就要看红头文件,要见大领导;政府部门不信任群众,个别群众不足不真实,不客观,只说于的不足,就群众无理取闹,“刁民”;上级单位不信任下级单位,只要有群众反复,就是工作不扎实、不细致、不耐心,一票否决。
5、事件处理效能低下,贻误不足解决的最好时机。有的部门对信访不足、信访人群体事件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想、不敢、不愿出击,直面不足所在,没事拖成有事,小事拖成大事。

二、检察院公诉工作对全县维稳局面的推动作用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首要任务,今年以来,我院公诉科受理审查各类刑事案件103件149人,去年段受理审查66件98人,同比上升56%和50%,纠正漏诉4件5人,报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9件16人,积极与政法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对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抬头就狠打。如被告人洪慧敏,江西省玉山县人,原系上饶市广丰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和非法持有罪,经审理,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洪慧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哲学论文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犯非法持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五万元。
一是打击,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持对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的高压态势,重打击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切实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力量查办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两抢一盗”犯罪33件48人、侵犯人民人身权利、权利犯罪30件43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类犯罪;对人民群众的社会热点、焦点案件坚持快审快诉。
二是坚持当宽则宽原则,最大化增强社会和谐因素。建立轻微刑事案件机制,加强与、法院联系与配合,认真做好检察以快轻微刑事案件工作,对于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以轻以宽,对老年人犯罪、对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着重化解矛盾、增进和谐。如犯罪嫌疑人方蒙,女,1994年5月29日出生,江西省鄱阳县人,因缺钱花盗窃房东1800元人民币,案发后全部归还,房东表示谅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盗窃案件运用法律若干不足的解释》第六条项第1、2、5点之规定,可不犯罪处理。2011年12月,在对其批评、说法、教育,责令其家人严加管教,将案件退回作其他处理。
2、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革新,推动提高社会管理。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逐步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刑罚执行监督,未有矫正重新犯罪被治安处罚的现象。开展帮教回访工作,对帮教专项考察和跟踪回访。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引导群众检察职能,法律知识。在各乡镇司法所设立“检察基层联系点”,并进驻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发挥基层司法所、综治办与群众间的连心桥和服务平台作用,检察工作的专群。
3、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落实法制宣传制度,加强校园法制宣传,先后在附中、芝阳学校等举办普法活动;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与留守儿童开展联谊活动,在“六一”期间向留守儿童赠送学习用品。坚持以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矫正中心为平台,适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心理疏导,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立足机制革新,做好公诉工作,更好服务我县维稳局势

1、轻微刑事案件。鄱阳县是江西省人口大县,面积大县,地广人多,不稳定因素复杂,刑事案件多发,我县院公诉工作面对的极大困难和挑战。为此,我院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的操作规程,凡轻微刑事案件在10日内审结,提高办案效率。对于一审公诉案件,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人行使倡议权,最大限度的使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积极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 繁简分流,既节省了诉讼资源,又减少了出庭压力,精力公诉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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