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中培养直觉思维特殊作用

更新时间:2024-01-14 点赞:5660 浏览:1849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语文教学在对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中,所关注的是想象、联想、发散性思维的练习。这些思维练习因更具体和可操纵性强等特点而成为创造性思维培养的核心内容。与此相反,由于直觉思维不是具体的,具有鲜明的蕴藉性和多形态性的特点,加上它对于学习者的学识积累、生活积累以及悟性等方面有着特殊的要求,不仅不易操纵,而且对直觉的把握也缺少规律性的提炼,所以往往被人们有意或无意间所漠视,这无疑是创造性思维培养中的一个缺陷。

一、直觉思维对学生语文学习中创造性思维培养的特殊作用

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是《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教学提出的重要的要求,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总目标中明确指出:“在进展语言能力的同时,进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在教材编写倡议中要求教材的编写要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革新教学论文精神,“注重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推动教学论文学生可持续进展”等等。此外,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进展学生的个性等理念贯串在语文新课标全部内容中,使进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成为语文新课标最为鲜明的特点。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成为考核新课标在语文教学中落实情况的重要指标,而将直觉思维的培养运用于语文教学,将会对语文教学中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产生突破。这是由于在传统语文教学中,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仅局限于那些简便易行的方式上,创造性思维的内涵受到限制,直觉思维长期处于被漠视的状态,人们不熟悉更很少有意识地去运用。因此,通过培养学生的直觉思维能力提高他们的创造水平,首先要求在形式上求新,而新的形式也必然带来新的内容。所谓的直觉思维是指运用联系表象进行直接、空间整合、匹配、瞬间作出判定等心理加工方式。直觉思维之所以具有这种比较独特的加工方式,是由于其加工材料(联系表象),主要是“空间视觉表象”这一特点所决定的,这一特点不仅与运用概念进行浅析、综合、抽象、概括、判定、推理等逻辑思维相区别,也与运用属性表象进行分解、组合、联想、想象(包括再造想象和创造想象)以及抽象、概括等加工方式的形象思维不同。所以将直觉思维培养纳入语文教学,不仅能够弥补长期以来语文教学中思维练习的缺陷,还能够丰富语文思维练习的内容,尤其是直觉思维自身以空间视觉表象为内容和对象,对于创造性能力的形成和强化,其作用更是直接的,忽视直觉思维的培养将不可能培养出具有高度创造性思维的革新教学论文人才。

二、语文教学中直觉思维培养的近况

在现行语文教学中,思维能力的培养主要是对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培养,而语文教学中对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往往是以逻辑思维作为基础,对形象思维进行培养。诸如对于以逻辑思维为基础的求异思维的培养,对于作为构成形象思维重要内容的发散性思维的培养,以及对于想象和联想能力的培养等。这些思维能力的培养对于学生创造能力的形成都是有益的和不可缺少的,但仅仅进行这些思维能力的培养和练习又是远远不够的。就中学生创造能力普遍缺乏的实际情况考察,其理由一方面是上述思维能力的培养和练习在语文教学中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应试教育下形成的“标准答案”观念,给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和练习以严重的消解。另一方面,直觉思维没有纳入语文教学中思维能力培养的范畴,这使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处于瘸腿状态。也就是说语文教学中那些正在培养的创造性思维方式,由于缺少了对形成创造能力的直觉思维的培养,即使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消解,也不会使学生具有真正的创造能力和创造精神的。直觉思维培养的缺失造成了创造能力的培养无法弥补的缺陷。语文教学中没有直觉思维培养的地位有两方面理由:一方面由于直觉思维是目前心理学界尚未把握本质及规律的领域,人们比较普遍以为“直觉思维是第六感觉”,甚至很多人以为“直觉”是一种凭空而来的、没有根据的主观臆断,所以缺少对其进行探究的兴趣,也就自然将其排斥于教学内容之外了;另一方面由于很多文献资料、论述著述把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看成是同一种思维,有的文献则以为直觉是形象思维的一种观察能力,即把直觉看成形象思维的一种属性,以而扼杀了直觉思维的特点,以形象思维代替直觉思维。

三、新课标语文教学对直接思维培养的夸大及落实途径

《语文课程标准》没有直接提出对学生直觉思维培养的要求,但对标准内涵的浅析中我们却能够以方方面面感受到对直觉思维培养的夸大。首先,直觉思维是形成创造能力的重要内容,新课标对创造能力培养的夸大就包含对直觉思维培养的倡导。其次,直觉思维鲜明的特点是以积累、体验和感悟为基础,《语文课程标准》对体验和感悟的夸大,尤其是对语感能力培养的夸大,无疑是对直觉思维的倡导。再次,直觉思维的特点与新课标的理念相通。直觉思维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整体把握——撇开事物的细枝末节,以整体、全局去把握事物,是一种以大处着眼、总揽全局的思维;二是直观、空间整合与方式匹配——直觉思维的整体把握是指对事物之间联系的整体把握,是将当前通过直观、空间整合等心理加工方式所得到的与记忆中储存的类似进行比较,若能匹配,则按照已有经验处理当前的联系;三是快速判定——直觉思维要求在瞬间对空间结构联系作出判定,所以是一种快速的、跳跃的空间立体思维。以这三个特点中我们可以看出,直觉思维不仅与《语文课程标准》一致,而且能够弥补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不足。因此,直觉思维能力的培养是落实语文新课标的重要内容。那么如何在语文教学中对于学生的直觉思维能力进行培养呢?首先,要奠定学生丰富的学识基础和生活积累。只有丰富的、跨学科的学识基础才能构成有效的联系,以而增加对现象的能力。也只有丰富的生活积累储存大量的“”,才能有效地应付丰富而复杂的直观所获得的“”。其次,加强学生感受的敏锐性练习,这是与直觉思维的快速判定相对应的。有了丰富的学识基础和生活积累,只是为直觉思维能力的形成和运用奠定了基础。真正形成运用能力,还必须练习学生对事物的敏锐性,对事物的敏感和反应的快捷。再次,培养学生事物本质的能力。即培养学生面对复杂的事物,能够快速地理清线索、明确重点、把握整体的能力,使学生具备比较充分的理解力、判定力和概括力。上述三个方面通过单项和综合等多方面、多角度地反复练习就可逐渐成为一种素养,成为学生学习、生活过程中的一种自觉行为,以而养成学生进行直觉思维的能力和习惯。
直觉思维对于语文教学来说是陌生的,直觉思维能力的培养对于语文教学来说又是不可缺少的。为了真正落实《语文课程标准》,语文教师应对直觉思维进行深入探讨,并努力尝试对学生直觉思维能力的培养,以而弥补语文教学中对学生创造能力培养的缺陷。
参考文献:
①秦训刚、晏渝生《〈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教师读本》,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版。
②秦训刚、蒋红森《〈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教师读本》,华中师大出版社2003年第2版。
③朱绍禹《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版。
④倪文锦《初中语文新课程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版。
⑤潘涌《语文新课程与教学的解放》,广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版。
⑥(美)小威廉姆E·多尔《后现代课程观》,王宏宇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
(作者单位:湛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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