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中著作权理由探讨写作策略

更新时间:2024-01-20 点赞:18111 浏览:7478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数字图书馆,与传统的图书馆藏书不同,它是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进展而诞生的新型存储知识、信息的方式,将浩如烟海的文献数字化处理,形成了无数个信息库组成的虚拟资源,使之流动于信息网络之中,为大家服务。正此,有人曾将它定义为超大规模的、便于使用的、时空限制的文献信息中心。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为图书馆进展了机遇,也了新的挑战,比如所要探讨的著作权理由。《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颁布,我国著作权的法规完善,了对著作权保护的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社会的接轨。在大背景下,数字图书馆在建设和进展中也要著作权的保护理由。

一、数字图书馆建设面对的著作权理由

知识经济的到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中,无论是自身信息的、摄取,还是面向用户的服务,都避开地要涉及著作权的理由。,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中所采集的信息源是丧失版权或著作权理由解决的著作,这样的采集毕竟是有限的,远远达不到现代化图书馆建设需求量,图书馆找到更多的信息系统,以充实图书馆的文献资源。电子出版物、馆藏资源、各类数据库、图书馆联机公用目录等等均是图书馆建设中缺少的一,但对这些信息的采集有别于对传统信息源(图书)的采集,这涉及更多的著作权理由,处理不妥将会著作权纠纷。
,对馆藏资源来说,《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要以复制的方式馆藏,且在使用的范畴之内,即为了陈列或保存版本的,而不得不复制本馆的作品,不征求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必支付酬劳小学语文教学论文,但复制作品的数量,以本馆保存版本的为限,外借,只能查阅,侵权。数字图书馆要将作品数字化,显然已超出法定使用的范围,数字图书馆使用的作品信息量是海量的,要求数字图书馆每一部作品权利人的书面授权,并不具有可实践性。各国著作权法对图书馆使用作品的规定使得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举步维艰;
又如,图书馆用户对所需信息的复制也牵涉到著作权的理由,用户对信息的复制是属于自主,但图书馆也应为用户的知识,让用户在使用他人智力成果的时候避开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再如,数字图书馆对Internet上包罗万象的信息分类整理,导航服务让读者找到所需信息,链接技术的使用不当除了可能不正当竞争的指控外,也会引发相应的著作权纠纷(网络媒体上的发表权、数字化复制权、网络传播权、下载、链接、使用等)。著作权在网络的运用理由、如何在扩大著作权保护的维持私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的理由,在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中已日渐。

二、解决数字图书馆建设中著作权理由的对策

(一)完善图书馆立法

图书馆法规,使图书馆建设沿着法制的道路有序地进展。,我国图书馆法律系统逐步完善的阶段,是近几年,立法工作步伐不断,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都先后颁布了公共图书馆条例。,《图书馆法》立法的项目,已经拟出了征求意见稿,专家了讨论,现在正在地修改。,前面所说的,图书馆与进展信息源,就在图书馆法中妥善处理好与著作权法的联系,使图书馆法与著作权法配合、互相协调,是关于著作权使用的内容,更图书馆法和著作权法来协调。

(二)争取资源的最大化和合法化

数字图书馆信息量庞大,对资源的需求量也大,如何最多的资源并不违法,是比较复杂的理由,,图书馆自行情报,将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的和超出著作权保护期的全都数字化转换和的使用。另外,采取方式出版机构的使用授权。有法律规定的规定操作,而在著作权法设置使用条款的情况下,面向网络传播将任何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数字化转换,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著作权法》中有关法定许可的规定
在《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中都规定了法定许可制度。所谓法定许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使用其作品,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酬劳小学语文教学论文的制度。即在承认著作权的专有性的,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的利益而使著作权人的利益受到限制,授予单位或个人有偿使用他人作品的权力。图书馆公益性、社会性较强的单位,《著作权法》中有关法定许可的规定。要发挥法定许可制度的作用,为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契机。

(四)现代技术措施解决著作权保护理由

比如制约小学语文教学论文接触作品的技术措施,如设置、要求付费浏览;又如制约小学语文教学论文用户作品使用次数和使用方式的技术措施;再如制约小学语文教学论文作品未经许可的复制、打印的技术措施识别非授权作品、制裁非授权使用的技术措施。使之暗藏在数字化作品中,当用户预备使用侵权作品时,开始运转小学数学教学论文程序,妨碍用户对作品的使用,对其计算机产生影响。相较于法律来说,更具有现实功效。
总之,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是科教兴国战略的途径,是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有力保障,是抢占网上中文信息资源阵地、扩大民族文化在全世界的影响的举措。要在著作权保证的情况下推动我国的数字图书馆建设。

文献:
王家郦.知识信息数字化著作权理由探讨[J].图书馆.2002(3);
罗光灿.数字图书馆建设知识产权理由探讨[J].图书馆.2002(5);
[3]施芳.数字图书馆:规范中求进展[N].人民日报.2002(8);
[4]易旭红.论数字图书馆建设与信息资源知识产权保护[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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