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医疗权利

更新时间:2024-02-18 点赞:4707 浏览:189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每个人—生中难免会遭遇或多或少的、不同程度的病痛,随着科技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日益关注,求医行为也日渐增多,在治病过程中就形成了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现代社会,伴随着患者自主决定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医学模式己由传统的一切由医师决定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医患双方共同介入的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患者不愿总是被动地接受治疗,而是越来越多地要求介入到医疗过程中,患者的医疗权利也随之不断发展,过去曾被忽视的权利如今逐渐受到重视。从根本上说,医患双方在治疗疾病过程中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医方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治愈疾病,但是,由于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医务职员的自身素质以及患者对医疗知识的缺乏,致使患者的医疗权利受到侵害,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产生。医患之间既统一又对立的关系使得患者的权利保护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本文从当前的社会现实出发,从研究医患关系入手,探讨了医患关系的性质、特征,分析了患者权利保护的历史发展,具体论述了患者轻易遭受侵害的几项医疗权利。对患者医疗权的保护进行了探讨,并对《侵权责任法》的成功与不足之处作出了分析。文章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文章在引言中先容了患者权利的历史渊源和发展,国内和国外对患者权利保护问题的研究和立法成果,说明了笔者研究患者权利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笔者分析了对医患关系的法律界定,指出医患关系是指以医疗机构为主的群体一方与以患者为主的群体一方,因诊疗和护理等医疗行为而产生的既冲突又协调的社会关系。先容了对医患关系属性的不同争论,包括行政关系说、独立地位说、消费关系说、医疗合同说等,针对这些争论笔者提出了自己对医患关系的观点,指出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同等、自愿、等价有偿,同时也具有医疗行业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特殊性,如医患双方对医疗信息享有的不对称性、医疗服务内容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某些情况下医疗措施的强制性等。第二章,笔者阐述了病人权利发展的历史背景,对国内外病人权利方面的研究成果作了大致先容。同时笔者对患者轻易遭受侵害的几种权利作了分析,包括:一、医疗照顾权,是指公民在受到疾病侵袭或者在其他必要时享有受到医疗照顾的权利。这是患者其他几项权利的基础,我国在《宪法》和其他相关法规中都对这一权利做出了规定。公民的医疗照顾权包括:1、享有公道分配的卫生资源的权利;2、得到公道的诊断、治疗的权利;3、获得周到、细致的医疗护理服务的权利。二、医疗自主权,是指具有决定能力并处于医疗关系中的病人,在医患交流后,经过自我独立思考,就关于自己的疾病和健康等问题所作出的合乎理性和价值观的决定,并根据决定采取负责的行动。医疗自主权是民法自愿、同等原则在医疗活动中的体现,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权利;选择医疗方案的权利;拒绝治疗的权利;丧失决定能力时的权利等。三、知情同意权,是指具有同意能力的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了解与自己病情相关的一切信息,并表示是否同意医疗行为的权利。知情同意的记载最早可追溯至18世纪,正式的提出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纽伦堡审判中揭露了纳粹德国在集中营中强迫受试者接受不人性|教育论文网|的人体试验的大量事实,审判后通过的《纽伦堡法典》规定了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权”,随后这一权利逐渐应用于医患关系领域。知情同意权包括知情与同意两个方面,知情权的内容包括:患者自己的健康状况、病情轻重、发展趋势;医务职员对病人疾病情况作出的诊断、分析以及可能出现的预后和意外情况;拟定的诊疗方案及各自利弊;不接受诊疗行为可能出现的后果等。同意是基于知情作出的意思表示,患者接受医疗措施是对自己人身权的处分,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其违反|英语教学论文|自由意志作出最佳选择。患者行使同意权必须遵守两个原则:1、必须有同意能力;2、作出决定必须自主、自愿。四、隐私权,是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就自己的不为他人知悉、自已的私人领域不被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隐私隐瞒权、隐私支配权和隐私维护权。患者的隐私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由于其比一般的隐私权更轻易受到侵害,因此保护患者隐私权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法律价值。侵犯隐私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诊疗过程中侵害患者隐私权;2、诊疗结束后侵害患者隐私权;3、医学临床教学中和医学科学研究中侵害患者隐私权。文章同时探讨了患者隐私权与公众的社会知情权、医方的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国内外对患者隐私权的立法保护形式,包括:直接保护方式、间接保护方式和概括保护。第三章,笔者探讨了患者医疗权利的保护问题。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目的是治愈或缓解疾病,恢复健康。但是在治疗过程中,患方利益与医方利益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致使患者的权利受到或多或少的侵害,因此医疗纠纷也层出不穷。如何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患者权利应受到何种程度的保护?这是当前人们高度关注的热门,也是法学界和医学界不断探讨的问题。笔者对患者轻易遭受侵害的四项权利的保护问题进行了具体论述,包括医疗照顾权、医疗自主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对这四项权利的保护措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同时对侵害患者医疗权利的责任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以为|教育论文网|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五个:(1)主体(2)医疗行为,(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5)过错。医疗损害并不必然导致医疗损害赔偿的发生,只有在同时具备其它法律构成要件时方可成立医疗损害民事责任。第四章,笔者分析了国内的立法现状,我国由于经济、文化、医疗水同等方面的原因,在患者权利保护的立法上发展较为滞后,《侵权责任法》实施前,我国对医患关系的调整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只是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实践中处理医疗纠纷各地依据的法律规定也并不一致,使同样的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不利于患者的权利保护。《侵权责任法》的实施结束了这种立法和司法领域的混乱局面,对医疗损害责任制度进行了成功的改革,建立了一元化的医疗损害救济制度,正确处理了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的利益关系平衡。但是,《侵权责任法》也存在着一些不协调之处,如在举证责任上一律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患者的利益;在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对医疗机构及全体患者都具有不利影响。针对这些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了一些改进方案,包括:对赔偿责任进行适当限制、因果关系上实行举证责任缓和、制定科学的医疗损害责任鉴度等。在结语中,笔者对本文的论证作了总结。对患者权利保护问题的研究,对推进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护医患双方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全体国民都在期待切实改善公民享有医疗服务状况的今天,从基本权利的角度考量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医疗侵权责任是非常迫切的。笔者结合医学和法学的知识探讨公民的医疗权利问题,以期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患者权利的关注,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医疗卫生法制的发展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关键词】:医患关系患者权利权利保护
【论文提纲】:中文摘要5-8Abstract8-13引言13-15第一章医患法律关系概述15-20第一节医患关系的法律界定15一、医患关系的重要性15二、狭义和广义的医患关系15第二节医患关系的属性15-20一、医患法律关系属性的不同争论15-17二、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17-20第二章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20-35第一节患者权利发展的历史背景20-22一、国外患者权利发展的历史20-21二、国内患者权利发展的历史21-22第二节医疗照顾权22-24一、医疗照顾权的重要意义22-23二、医疗照顾权的内容23-24第三节医疗自主权24-26一、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权利24二、选择医疗方案的权利24-25三、拒绝治疗的权利25-26第四节知情同意权26-30一、知情同意权的历史沿革26-28二、知情同意权的内容28-29三、知情同意权的行使原则29-30第五节隐私权30-35一、隐私权概述30-31二、侵犯隐私权的表现形式31-32三、隐私权与相关利益的冲突与协调32-33四、对隐私权的立法保护33-35第三章患者医疗权的保护35-45第一节概述35-36一、权利保护的内涵35二、患者权利保护的意义35-36第二节患者权利的保护36-42一、医疗照顾权的保护36-37二、医疗自主权的保护37-38三、知情同意权的保护38-40四、隐私权的保护40-42第三节侵害患者权利的法律责任42-45一、医疗损害责任概述42-43二、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43-44三、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44-45第四章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及思考45-52第一节国内的立法现状45-46一、《侵权责任法》实施前的立法发展45-46二、《侵权责任法》对患者权利保护方面的改革46第二节对((侵权责任法》的思考46-52一、《侵权责任法》的成功之处46-49二、《侵权责任法》的不足之处49三、对《侵权责任法》的完善建议49-52结语52-53注释53-56参考文献56-58后记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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