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生教育同等权宪法保障探讨

更新时间:2024-02-20 点赞:8911 浏览:347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受教育权是个人发展的最基本权利,是公民生活权、政治权、劳动权、工作权及参加一切社会活动的权利的基础和条件|教育论文网|。宪法学界对受教育权的研究已经相当丰富,并熟悉到教育同等权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以农村学生为主体的教育同等权研究并未几见。本文将目光锁定在农村学生身上,试图为他们教育同等权的宪法保障找到实现的路径。本文首先对教育同等权的基本理论进行概述。分析了教育同等权的含义,指出其具有人权与公民权两个方面的属性,并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受教育机会均等;享受国家教育资源均等;差别待遇及对弱势者的补偿。在我国,农村学生的教育同等权受侵害相当严重,主要表现为城乡基础教育资源分配不同等、在城市的民工子女入学机会不同等及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同等。在此基础上指出,农村学生受教育权的不同等状况不符合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的精神。本文在第二章通过对外国宪法规范和国际人权公约的分析,发现教育同等权已是各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权利,各国在权利的享有主体方面、免费义务教育的规定方面及差别待遇、禁止歧视的规定方面都是值得我国宪法鉴戒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仅有书面的宪法规定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切实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来保护。本文在第三章着重选取了美国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和“移民子女学费案”来分析美国的教育同等权司宪实践。在此基础上,比较了中国的问题。当然中美在教育权领域的不同等表现是不同的,但这并不妨碍进行比较和鉴戒。由于美国的这两个案例分别以种族、居留身份作为差别待遇的标准,而中国城乡学生的差别对待是以户籍身份作为标准,都是因出身或身份遭受歧视,因此都是违反了了国际人权公约关于同等教育权的基本精神。同时也是违反|英语教学论文|了教育同等权的本质。由于按照同等权的基本原则:“相同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不得进行不公道的差别对待或歧视。在前三章的基础上,本文在第四章指出了实现农村学生教育同等权的路径。第一,立宪思想上强化同等理念,认清同等权在人类社会中具有的重要地位,从而在立法中贯彻教育权同等原则;第二,修改宪法中与同等权精神相悖的条文,并使同等权的一般要求与禁止歧视条款结合起来;第三,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对农村学生实施行政上的倾斜性保护;第

四、建立宪法审查制度。【关键词】:农村学生教育同等权差别待遇

【论文提纲】:摘要3-5Abstract5-10导言10-12一、问题的提出10-11二、本文的研究方法及结构11-12第一章农村学生的教育同等权12-24第一节教育同等权概述12-16一、教育同等的含义12-13二、教育同等权的属性及其内容13-15三、我国的教育同等权立法15-16第二节我国农村学生受教育权不同等的主要表现16-21一、城乡基础教育资源分配不同等16-17二、在城市的民工子女入学机会不同等17-19三、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同等19-21第三节农村学生实现教育同等权的意义21-24一、受教育权的实现对政治权利的意义21-22二、受教育权的实现对财产权的意义22-23三、教育同等权的实现对农村学生的重要意义23-24第二章教育同等权在宪法规范中的比较分析24-34第一节国外宪法中关于教育同等权的规定24-30一、各国宪法中关于教育同等权的表述24-25二、美国教育同等权的宪法规范25-26三、日本教育同等权的宪法规范26-27四、韩国教育同等权的宪法规范27-28五、古巴教育同等权的宪法规范28-30第二节国际人权公约中关于教育同等权的规定30-34一、关于教育同等权的内容30-32二、关于教育目的32三、关于教育同等权的保障32-33四、关于免费教育与高等教育机会33-34第三章美国教育同等权的司宪实践及其与中国问题的比较34-39第一节美国教育同等权的司宪实践34-37一、以种族为分类标准的案件——“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34-36二、以居留身份为分类标准的案件——“移民子女学费案”36-37第二节与中国问题的比较37-39第四章我国农村学生教育同等权的实践情况及实在现路径39-51第一节我国农村学生教育同等权实践情况39-44一、立法层面的观察39-42二、行政层面的观察42-43三、司法救济层面的观察43-44第二节我国农村学生教育同等权实现路径44-51一、立宪思想上强化同等理念44-45二、待时机成熟完善宪法45三、行政上的倾斜性保护45-47四、建立宪法审查制度47-51结语51-52参考文献52-56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6-57后记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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