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综述失地农民理由综述站

更新时间:2024-03-03 点赞:4736 浏览:153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部分地区征地面积较大,失地农民人口较多,安置压力大。随着征用土地数量的逐年增多,失地农民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多,由此而引发出的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等困难问题也逐渐增多;有关失地农民动迁过程中和动迁过后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趋待有关学者进行进一步研究,也趋待相关部门进行合理解决。因此,失地农民的有关研究十分必要,是否能够合理面对并解决失地农民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失地农民 问题 研究现状

一、实地农民现状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仿佛在一夜之间就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踏上了向城市居民身份转变的征程。据统计,在1987-2000年间,国家非农建设实际占用耕地272-295万公顷。我国失地农民2006年人数应在5100-5525万之间。按当时我国城市化水平和经济发展速度推算,10年后失地农民总数将接近1亿人(沈关宝2006)。征地补偿低,安置途径单一,导致失地农民生活困难;失去土地后,对农民收入和生活影响大。大部分失地农民一直以种地为生,缺乏非农就业技能,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冯远艟2006)。因此,失地农民的有关研究十分必要,是否能够合理面对并解决失地农民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关系到社会和谐发展。
在学术领域,目前关于失地农民的研究已有很多,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就具体研究内容而言,国内学术界近期对失地农民问题的研究归纳为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原因、 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问题、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四个方面。大体可分为结构分析视角和互动分析视角。

二、实地农民问题研究现状综述

1、失地农民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不同学者就失地农民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我国征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运用制度经济学分析视角阐释如下。
动迁后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涉及经济权益、社会权益与政治权益三个方面,只有对这三者的完整补偿与保障,才能共同构成失地农民权益保障体系。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基础在于土地增值过程必须与失地农民产生过程具备同步性,一切权益补偿与保障必须与土地增值过程同步提高;同时,失地农民权益补偿与保障必须具备可持续发展,包括农民个人的可持续发展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农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的转变。就政府主管部门而言,必须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合理确定失地农民权益保障范围和标准,讲求保障体系运行的经济效率,形成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1、完善农地产权立法,建立农民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2、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建立失地农民土地补偿的长效机制;3、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失地农民社会;4、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扶持的长效机制保障的长效机制(杜伟2007)。从而更好的安置失地农民。

2、法学视角的失地农民“权利-义务”分析

要确切揭示失地农民的法律地位,还必须从“权利-义务”的角度进行分析。除了土地之外,失地农民还失去附着在土地上的其它权利(李韶杰等2010)。从法律的视野看,我们对失地农民可以定义为:由于政府在土地征用的行为上导致土地及其其他权利,包括财产、生活保障等方面权益丧失的一个法律特殊群体(李韶杰等2010)。失地农民的法律特征表现为法律主体不确定性,土地失去的被动性,权益丧失的彻底性。并且,通过对失地农民有关法律权益的丧失分析,更明确了失地农民的弱势群体的地位。
作为一个全面推进法治进程的国家,应十分重视各利益共同体权益保障的法治化;对待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利的保护,不能简单地、狭隘地将之仅仅看作是如何对待部分农民的问题,而应将对失地农民的保护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从一个法治国家对正当利益应有的认可和保护出发。这样才能在立法和司法中自觉抑制公共权力的任意扩张(白呈明2003)。从而使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最终使失地农民共同分享社会发展带来的福利、文明和人的尊严。

3、失地农民的心理健康问题

目前大部分群众意识增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敢于反映意见,但法制观念淡薄,在当今土地征用过程中,面对当今社会新的分配方式,其本身较高的期望值与暂时得不到满足的现实形成反差,心理上难以承受(徐雷2011)。
失地农民因改变了生存的环境和条件,并带来生产工作方式、生活习惯、交往方式等方面的变化(阎占定,向夏莹2009)。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心理角色处于一种模糊状态的心理角色判断和认知过程及尴尬的身份位置。在我国,长期以来“面朝黄土背靠天”的农民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渴望成为城里人,但城市化过程中很多失地农民既享受不到农村居民的优惠待遇,也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优惠待遇,这把他们推到了一个不城不乡的境地,角色适应困难、认同感很低,他们的心态、价值观等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同上)。学者们开始关注失地农民的心理健康问题研究。因此,在城市化过程中要不断建立并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以及社会支持系统,对重点人群增加心理咨询与心理治源于:毕业论文致谢怎么写www.618jyw.com
疗服务,帮助失地农民更好的融入城市生活,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吴秀娟等2009),使失地农民更好的市民化。

4、社会学视角下失地农民的社区建设及适应性研究

社会学的学者们提出了社区建设对失地农民的重要性,社区建设既是失地农民市民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巩固城市化成果的关键步骤,还是动员失地农民自己来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方法。可以说,学者提出的保护失地农民利益和建立社会保障等措施属于“输血性”制度,而社区建设则无疑是“造血性”制度(聂洪辉2008)。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失地农民社区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互利双赢的理念、增加社会进步减少社会代价的理念,充分尊重失地农民的自主性,调动他们自己建设好社区的积极性,提升他们的文化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增加他们社会网络的异质性(聂洪辉2008)。通过社区建设使失地农民为了更好的适应不断变迁的社会,求得自身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继续不断的学习各种新的知识、技能、社会规范从而实现成人继续社会化(汤海明2009)。摘自:毕业论文提纲www.618j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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