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试论早期“话中话”文艺属性小结

更新时间:2024-03-26 点赞:26277 浏览:11944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话中话”现象在《尚书》中大量存在,其形式与用法多有不同:不仅有对过去古训、谣谚的引用,有对现时语言的转述,而且也有指向未来的假设语气;不仅有单句转述、对话模拟,而且也有“话中话之话”。其呈现的文艺属性绝不仅仅是辞藻技巧性的文学范畴,亦不仅仅是表象性或直觉性的文艺范畴,而是由记述者对世界独特理解和体验所形成的有意味的特定形式,其实质是“个体之志”与“文学之理”的暗合,古训、谣谚型“话中话”之实质是作者通过有特定意味的“文”对“群道”的穿越。
关键词:“话中话”文艺属性《尚书》
所谓“话中话”,亦可称为“言中言”,在文学语言中有显性、隐性两层意蕴。显性一层是指说话人在说话时所引用或转述之语言,如《尚书·酒诰》中有这样一段话:王曰“封!予不惟若兹多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这里的“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就属于具有显性意蕴的“话中话”;隐性一层是指说话人在说话时一语双关,除表层意义外还有隐含的不言之义。本文重点考察显性“话中话”的早期形态,显性“话中话”现象在我国最为古老的传世文献《尚书》中已经多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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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人研究《尚书》,对其文艺性多有涉及,其记言之特征,自汉以来的学者时有论及,但记言中的“话中话”现象却少有人问津。《尚书》所记“话中话”或为更加久远的古训、谣谚,如《五子之歌》中的“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或为俚语、俗话,如《说命下》中的王曰:“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乃曰:‘予弗克俾厥后惟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或为模拟口气的语言,如《太甲中》中的(伊尹)拜手稽首曰:“……并其有邦厥邻,乃曰:‘徯我后,后来无罚’”;或为虚拟他人之言,如《咸有一德》中的伊尹曰:“……俾万姓咸曰:‘大哉!王言。’又曰:‘一哉!王心’”。这些都已呈现出上古书面文艺语言成熟的一面。
传世《尚书》文本五十八篇中仅有《禹贡》篇不是记言体,故本文将《尚书》“话中话”的考察范围厘定在除《禹贡》篇以外的五十七篇之内。在这些“佶屈聱牙”的记言体文学史料里,确定哪些语句属于“话中话”现象是很困难的,因为不同的注释本有不同的句读说法,甚至有些长期存在争议。笔者采用“核之以训诂,衡之以语法,求之以史实,味之以文情”的研读方法对《尚书》文本进行考察,发现“话中话”现象在《尚书》中不仅大量存在,如《大诰》一篇就5见,而且“话中话”的形式与用法也多有不同:不仅有对过去古训、谣谚的引用,有对现时语言的转述,而且也有指向未来的假设语气;不仅有单句转述、对话模拟,而且也有“话中话之话”。据笔者统计,基本上不存在争议的有56条之多,大致分布情况如下:57篇中有35篇有“话中话”现象,今文、古文文本相同的篇目中凡39见,“晚书”25篇中凡17见。具体情况为:《虞书》凡2见,即《大禹谟》、《皋陶谟》各1见;《夏书》凡3见,即2条见于《五子之歌》,1条见于《胤征》;《商书》凡16见,即《汤誓》、《仲虺之诰》、《盘庚中》各3见,《伊训》、《太甲上》、《咸有一德》、《盘庚上》、《说命下》、《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各1见;《周书》凡35见,即《大诰》凡5见,《酒诰》、《洛诰》、《无逸》各3见,《康诰》、《梓材》、《召诰》、《多士》、《君奭》、《君陈》各2见,《泰誓上》、《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立政》、《毕命》、《文侯之命》、《秦誓》各1见。只有《尧典》、《舜典》、《益稷》、《甘誓》、《太甲上》、《太甲下》、《盘庚下》、《说命上》、《说命中》、《微子》、《泰誓中》、《旅獒》、《金藤》、《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多方》、《周官》、《康王之诰》、《君牙》、《冏命》、《吕刑》、《费誓》等22篇未见。
上古文献历来被认为艰涩难读,周诰殷盘更有“佶屈聱牙”之说,但语言的艰涩并不意味着《尚书》缺乏文艺属性。从浅层次上看,《尚书》“话中话”现象是上古书面语言结构与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是上古书面语言最为复杂和高级的结构。如果就工具意义上的文艺直觉来讲,这种相对高级的结构和框架本身就是文艺表现形式的重要内容,带有文艺表现形式的技巧意味,如《西伯戡黎》篇有这样一段“话中话”:
祖伊恐,奔告于王,曰:“今我民罔弗欲丧,曰:‘天何不降威?大命胡不挚?’今王其如台?”
如果就内容意义上的文艺直觉来讲,这种相对高级的语言结构是以一种极强的声音感应面目呈现的,带有早期口头文艺的意味,虽然今天我们听不到任何声音,但通过文本我们又似乎听到了祖伊模拟来自底层“民”的口吻,可以想象到当时怨声载道的社会现实,这恰好说明“话中话”形式赋予了文本形象地再现社会真实的一面。
从深层次上看,这种“话中话”现象是三端见“人”的具有特定意味的艺术表现形式。第一端是“记言”的作者,即上古时期专记帝王之言的史官或追述者,就上例而言就是《西伯戡黎》篇的作者;第二端是史官或追述者所记的能动的有声音的历史真实人物,就上例而言就是祖伊;第三端是史官或追述者所记历史真实人物通过能动的有声语言所模拟的各色人物,就上例而言就是“我民”。经过史官或追述者具有特定意味的“话中话”形式的语言表述,不仅有声音的历史真实人物符合了文艺对人物形象的基本要求,而且通过能动的有声语言所再现的各色人物同时也更具文学人物形象的意味,而“文学即人学”所彰显的文学根本属性在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恰是这种建立在史官或追述者所采用的具有特定意味的语言表述形式基础上的历史真实人物、各色人物与文学人物形象的同构,赋予了《尚书》文本一定的文学意蕴。
又如《仲虺之诰》篇中有这样一段“话中话”:仲虺乃作诰曰:“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曰:‘奚独後予?’攸徂之民,室家相庆,曰:‘徯予后,后来其苏。’民之戴商,厥惟旧哉!”就涉及人物而言,这里情况更为复杂,《仲虺之诰》的作者为第一端,左相仲虺为第二端,仲虺话中的“西夷”、“北狄”、“攸徂之民”等为第三端,以“攸徂之民”之口吻的“话中话”中的“后(王)”为第四端。就语言形式的文学性而言,“西夷”、“北狄”所说的“奚独後予”、“攸徂之民”所言的“徯予后,后来其苏”,显然都是一种泛化的口吻,绝不是简单的史官所记历史真实人物之言,可能为揣度之辞,也可能为对历史真实人物语言的艺术化概括;无论是揣度之辞还是对历史真实的艺术化概括,所指都含有《仲虺之诰》的作者借左相仲虺之口表达个体之愿的意蕴。这里的个体之愿当然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意向,其主体性当是史官或追述者的“史学性之志”,但也不无“哲学性之思”、“文学性之器”的成分,虽然当时作者还没有今天意义上的哲学、文学概念。当然,我们还不能说作者已具有了自觉的“文学性之志”,还不能认定这就是形象化的“文学性地说”,但也绝不是纯粹化的“史学性地说”或概念化的“哲学性地说”,那种将其认为是史学之“史”、哲学之“道”与文学之“器”三位一体的观点,在此意义上是能够成立的。源于:科技论文写作www.618j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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