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系统构建与运行

更新时间:2024-02-15 点赞:14277 浏览:593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法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问题,在此意义上,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决定了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与法治事业的进步,法学人才培养中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开想法学专业历史较长的各高等院校更加注重对法学实践教学发展历程的反思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总结,以及深入研究实践教学对法律人(法律职业共同体)培养的深刻意义。但就总体而言,目前在我国法学教学中,仍然存在“四重四轻”的现象,即重教师传授,轻学生研究;重学习结果,轻学习过程;重理论学习,轻实践应用;重专业知识,轻综合素质。实践教学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师资建设比较薄弱,教学环境有待改进,探索与实践比较零散,研究也还不够深刻,没有形成科学的体系,实践教学仅仅作为一个环节处于从属地位。笔者长期从事法学实践教学工作,在充分熟悉实践教学现状的基础上,在所在学校进行探索,把实践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分配学分,在校内外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制定指导教师考核细则,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统筹实习经费的使用。这些探索使法学院学生全部纳入实践教学体系,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实践教学的具体指导、设计、实施与总结中,笔者也格外留意对这一问题国内外理论研究资料的学习与思考,在查阅大量资料过程中发现,目前国内还不存在对法学实践教学系统化和体系化研究的成果,由此可见该选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笔者结合工作实践、理论学习与实际探索,对法学实践教学系统化和体系化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本文五个部分具体安排如下:在第一部分导论中,笔者首先对法学实践教学的基本涵义进行了界定,先容了选题背景、研究目的、研究现状、文献、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在第二部分中,笔者从法学教育的背景、目标和现实三个基本问题入手,对法学教育中的“实践教学”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了中国法学教育面临依法治国、市场经济、加入世贸、人权进步的宏观背景,明确了法学教育开始致力于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定位于此,也就是培养思想有深度、知识有广度、实践有力度的三维度法律人才。论证了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是本科法学教育全过程都应当体现的教学形式。在第三部分中,笔者对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国外发达国家非常重视法学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实践教学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鉴戒。但是,国外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也不能照搬,还需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吸取各方优点,鉴戒国外法学实践教学的上风,创设一种既符合我国经济形势、适应现有教学方式,又兼顾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等先进方法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提出了我们的选择,即通过法庭旁听、法律部分的实习、法律诊所课程的培训与模拟法庭演练、法律援助活动等,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三层次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力求做到校内校外相结合,长期短期相结合,法律实务工作与法律业务演练相结合,学生的专业学习与社团活动相结合,为学生搭建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平台。在第四部分中,笔者分析了影响法学实践教学开展的因素,提出构建法学实践教学的支撑体系,包括:课程体系、组织体系、师资体系、保障体系、评估体系。将法学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分配学分,建立专门的实践教学教研机构,强化对实践教学活动的管理和评估,加强对实践教学教师的培养,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和各项制度,为实践教学构建强有力的保障。在第五部分中,笔者着重梳理当前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从内涵、学分、内容、实践形式、考核和成绩评定等方面设计了新的实践教学方案,建立了以假期实习为基础,以法律援助为主线的更为具体具体的实践教学实施方式,使三层次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落到实处。在法学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今天,夸大|教学论文网|法学实践教学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的研究意义和创新点在于:1.把分散的实践教学内容联系起来,通过理论研究形成系统性。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形式上较为丰富,案例教学、法庭旁听、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和专业实习等各种实践教学手段被广泛应用于法学教学中,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观念上的偏差、重视的程度以及实施质量上的问题,这些教学环节仍处于一种十分零乱的状态,尚未被整合成一个有机结合的系统。作者通过研究将法学实践教学中常用的教学形式归纳为假期实习、法庭旁听、模拟法庭、法律援助、法律诊所五种形式,通过理论研究进行系统化,使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在本科四年有统一的规划和指导,便于学生按照规划实践教学内容,便于教师指导和考核学生的实践过程,同时为法学学生锻炼专业能力和思想素质提供一个重要平台。2.提出了一个模式,并通过一个支撑体系,一个运行体系进行了具体安排。在模式选择上,夸大|教学论文网|了三维度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了三层次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在支撑体系上,整合了保障法学实践教学正常运行的五大体系,并进行了具体的研究。在运行体系上整合了课程,规划了开课学期和实践内容,具体论证了组织、实施、考核和评价等运行过程中的建设和管理问题。3.本文的整体研究依托于笔者8年的法学教学实践,是笔者长期实践的理论思考,非常具有实际操纵性,而且已经经过了前期实践的检验,并得到了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专家组的好评,以此为主题的科研课题也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成果三等奖。【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教学体系
【论文提纲】:摘要6-8Abstract8-11一、导论11-17(一)选题背景和研究目的11-12(二)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12-13(三)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13-17二、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的背景、目标和现实分析17-25(一)背景分析:中国法学教育的转向17-201.依法治国的背景182.市场经济的背景18-193.中国入世的背景19-204.人权进步的背景20(二)目标分析:中国法学教育的三维度人才的培养定位20-211.思想有深度212.知识有广度213.实践有力度21(三)现实分析:中国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凸显21-251.基本视野222.基本观点22-233.现实意义23-25三、我国本科法学实践教学的模式选择:一个比较的视野25-33(一)中外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比较分析25-301.大陆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25-262.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26-273.中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发展27-294.中外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比较29-30(二)我国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30-33四、我国本科法学实践教学支撑体系构建33-41(一)构建法学实践教学的课程体系33-34(二)构建法学实践教学的组织体系34-35(三)构建法学实践教学的师资体系35(四)构建法学实践教学的保障体系35-37(五)构建法学实践教学的评价体系37-41五、我国本科法学实践教学运行体系构建41-63(一)模拟法庭42-471.模拟法庭的发展状况42-432.模拟法庭的教学要求和教学过程43-463.模拟法庭的考核要求和成绩评定46-47(二)假期实习47-501.假期实习的基本状况472.假期实习的组织和实施47-503.假期实习的考核要求和成绩评定50(三)法庭旁听50-521.法庭旁听的基本情况50-512.法庭旁听的组织和实施513.法庭旁听的考核要求和成绩评定51-52(四)法律援助52-561.法律援助的发展状况52-532.法律援助活动的组织和实施53-553.法律援助活动的考核要求和成绩评定55-56(五)法律诊所56-631.法律诊所教育的发展状况56-582.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方法58-593.法律诊所课程的运行和考核评定59-63六、结论63-67(一)论文的基本观点63-64(二)论文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64(三)论文的主要创新点64(四)论文的局限和不足64-67注释67-71参考文献71-73致谢73-74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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