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渭南市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写作策略

更新时间:2024-04-07 点赞:8344 浏览:261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近日,渭南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
按照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民办幼儿园均属清理整顿工作对象。以办园条件、园务常规管理、安全卫生管理、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对全市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评估和清理整顿,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者均应视为不合格,即:办园硬件不符合设置标准;无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未年检;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保教有着严重“小学化”倾向的;园长、教师、保育员无证上岗或人员配备不足的;园舍有着安全隐患;幼儿接送车辆不符合规定。
对审查合格的“有证园”同意其继续办学;审查合格的“无证园”责成限期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对审查不合格的幼儿园给予限期两个月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有证园”,由审批机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书面通知其关停;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无证园”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要求移交民政部门予以取缔。清理整顿工作以即日起至7月20日结束。
渭南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弄虚作假、应付过关等理由的发生,对不合格的幼儿园坚决关停。要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切实把民办幼儿园引导到规范办学、优质办学的轨道上来。要充分利用媒体舆论,增强办学人和社会群众对不合格办园、无证办园危害性的认识。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暑期招生的管理检查,严格禁止已被确定取缔的幼儿园继续招生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工作指导,引导民办幼儿园不断充实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科学实施保育教育,提高保教质量,全面搞好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在园幼儿健康成长。
来源:渭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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