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关于高职生顶岗实习1些感受

更新时间:2024-04-01 点赞:4837 浏览:1487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高职院校的顶岗实习已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方式,但理由,高职生在顶岗实习合法权益保障。就高职生在顶岗实习中保障性理由探讨, 对理由产生的理由了简单的浅析,并围绕如何解决这些理由了意见和。
词:高职生;顶岗实习;合法权益
作者介绍:盘菊莲(1977-),女,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探讨方向为高校学生管理论述。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14-0062-03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组成,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高等教育强国的伟大进程中肩负着使命和替代的作用,而面对新世纪转变经济进展方式等进展战略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面对着如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理由。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教育部于2006年颁布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半工半读的意见》《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中都提到了把工学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式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的切入点。工学的顶岗实习制度是高职学生适应社会的,对高职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提高起着的作用。我国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制度起步进展阶段,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面对着管理难度,尤其面对着如何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理由。那么如何完善高职生顶岗实习制度、保障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众多学者的。

一、顶岗实习的含义性质认定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专业相应对口的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参加的实践性教学,是指由实习单位给顶岗实习生的实习环境,并指派单位里实际工作者指导实习生以事工作,以实习生把在校学到的论述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而实际工作经验,提高实际技能,锻炼工作能力。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案例的必修课程,是高职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和专业课后的综合实践性教学。《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明确规定:“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2009年3月,《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推动初中语文教学论文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再次明确强调:“高职院校要切实落实高职学生学习期间顶岗实习半年的要求。”2010年9月,《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进展的若干意见(高等职业教育进展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明确:“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方式,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紧密,学校和企业完成教学任务,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以教育部对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要求,明确顶岗实习期间的实习生仍属于学生的身份,其实习生身份的认定于明确顶岗实习的作用小学数学教学论文与目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及提高“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

二、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受损理由浅析

高等教育化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面对着就业难的理由,而高职生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高职生就业的竞争力,高职院校开始积极为高职生扩展实习渠道,工学的顶岗实习制度在我国进展阶段,对高职生的顶岗实习管理的“真空”阶段,缺少统一的规定和程序,导致现实中高职生的顶岗实习权益受到侵蚀。
(一)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进展,高职生竞争压力逐渐增大。经济结构调整及转变经济进展方式战略的推出,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建设、管理、服务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经济进展中发挥着作用。高等职业教育进展越来越,据,2009年,全国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1215所,招生313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总数639万人的49%,在校生965万。高等职业教育进展规划(2011—2015年),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达到1390万人,,全日制在校生稳定在1000万左右。,高职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上用人单位对高职生可选择的余地加大,必定教育论文导致高职生就业压力的增加,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高职生职场演习的参与权。
(二)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以现有法律规定来看,专门法律法规来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职业教育的《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对高职生顶岗实习仅是原则性、抽象性的指导,缺乏义务性或强制性的规定,对高职生顶岗实习中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甚微。现阶段,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形成法律作用小学数学教学论文上的劳动联系。原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理由的意见》([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就业,未建立劳动劳动联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以法律法规来看,高职生顶岗实习是不独立劳动者身份,依法享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其结果是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保障法律管理的“真空地带”。
(三)高职生缺乏自我保障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专门法律法规保障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使得一高职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受到权益侵害后,在与用人单位交涉中,并且既是有些高职生在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后选择诉之于法律,高昂的诉讼费用而较少合法途径维护的合法权益,有的高职生并未意识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且以高职生的教育方式来看,高职院校仅是高职生专业论述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养,而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必要社会经验和心理素质教育有着的,这样导致学生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愿意的合法途径来保障的合法权益,高职生自我保障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目前状况,高职生顶岗实习期间合法权益受损的主观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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