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关于,基建工程结算审计理由及其对策探讨相关

更新时间:2024-04-21 点赞:7708 浏览:2477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作者介绍:
黄伟(1985-),男,重庆大学审计处工程师,以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探讨,(E-mail)joshey@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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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高校建设项目管理,发挥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文中总结了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常见理由,并以建设管理部门 、施工单位两浅析了其产生的理由,这些常见理由了的奖惩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加强招标及合同管理、加强现场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措施,以期改善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目前状况。

词: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2)01-0153-04
高等教育事业的高速进展,各高校对基建项目的投资力度也显著加大,在项目不断增加的,工程结算审计中的理由也越来越多。多年基建工程审计实践,总结了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中有着的理由,浅析了其产生的理由,并探讨性地了相应的对策。

一、高校基建工程结算审计中的理由

(一)审计人员对项目不熟悉

工程结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审计人员未参与项目的前期决策和施工,只能查阅建设管理部门报送的结算确定结算造价。,仅凭少量的结算很难全面把握工程项目的来龙去脉,当对某个子项产生疑问时也只能施工单位的口头解释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口头或书面确认判断正误,给工程结算造价审计难度和风险。

(二)送审金额远高于合同金额

送审金额远高于合同金额在工程量高估冒算、计价不准确和签证变更三。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书中高估冒算现象仍十分,如:混淆工程界限、计算交叉工程内容;签证单,变更单内容含糊不清,重计工程量单价已含工作内容;多道工序分开列项,重计定额中已的工作内容;定额与清单规范在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差别,高报工程量 ;混淆预算工程量和施工用料,多计损耗工程量;变更或减少的施工内容,结算却不作相应减少;歪曲计算规则,少扣或不扣应扣的工程量等。

计价不准确结算审计的理由,有几种常见的情况:(1)高选取费标准或自行修改费用文件规定费率,应取消的费用继续计取,不按合同约定比例下浮。(2)高套、重套定额。定额已的多项工作内容,套用多个定额子目;外观相近施工工艺不同的构件,混合计算工程量并选套基价较高的定额。(3)定额换算不准确,借用不恰当。(4)虚报或按实计算费用等。

(三)结算送审不齐备、不规范

结算送审结算审计的,其完整性和规范性影响到审计的效率和准确性,一份完整规范的结算送审将大大节省审计时间,提高审计结果的准确度。,在审计工作中,能接收到一份完整规范的结算送审却成了一件很易的事。送审中经常会缺少施工图、施工承包合同、核价通知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或多项文件。对于招标的项目还应提交反应招标的招标投标,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价文件、评标报告等。,在送审项目中,仅有一份评标报告。送审不准确、不规范的现象也经常发生,:竣工图系统图与平面图不符,或个别尺寸、标注不准确,签章不完整;签证、收方单仅有建设方现场代表签字,而无建设管理部门盖章;核价单未注明规格、品牌和厂家等。

(四)签证多、签证的理由多

送审的结算中,除了竣工图纸之外,签证所占页面最多,少则几十页,多则上百页。仔细审阅签证内容,其理由也不少,文中仅以宏观上列举三个的理由:(1)签证不建全。施工单位为了只增不减工程量,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工作内容故意漏签。(2)签证失真。一对于那些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其隐蔽性,多计工程量;另一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不,故意诱导其误签。(3)签证要素不建全。现场签证一般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现场签证的内容也明确、便于计量计价,但有的现场签证缺少一方两方的签章,签证内容也有着较多缺项或文字含糊,给工程审计工作的困难。

(五)施工合同编制不严谨

高校基建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单薄、签订不规范、约定不严谨等现象仍然有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内容上已经了工程概况、施工范围、合同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结算、质量保修等条款,措辞严谨、约定过于简单,导致所指不明、内容含糊不清。有的施工合同在工程计价的约定与招标文件相矛盾,如:某些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单位按工程量清单报价,并按综合单价评标结果确定了中标单位,在合同结算方式仍按定额计价的方式结算。

(六)施工合同执行

施工合同中虽对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事情处理程序都有相应的约定,,在项目中建设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一般很少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如:建设管理部门不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约定下达书面变更指令等;施工单位不合同中约定的方式结算书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却按定额计价的方式编制结算书或结算书编制时的定额版本与合同约定定额版本不一致。

二、理由浅析

造成上述理由的理由是多的,以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两方来浅析产生上述理由的理由。

(一)建设管理部门理由

建设管理部门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负责项目的决策、招标、等管理全。(1)高校基建项目工期要求紧,项目急于开工建设,建设管理部门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不准,设计深度审查不严,以至于在施工中不断变更要求和增加新的内容。(2)建设管理部门缺少既懂施工又懂合同管理造价制约小学语文教学论文的专业人员,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制约小学语文教学论文的力量非常薄弱,造成招标阶段合同编制不严谨、施工中不合规的变更签证增加,签证的内容盲目签、已签证的内容签的现象增加。(3)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责任落实不到位是造成不规范、不完备的理由。(4)施工管理只抓工期和质量而忽略管理上的细节,不严格按合同约定来处理事务,体现为
工程变更时发出口头指令,而事后又不形成书面变更指令。

(二)施工单位理由

其一,施工单位受到利益的驱使,现场签证人员对工程造价文件不熟悉的特点,有意曲解定额或清单的计算规则而签证。尤其对于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案例和施工工艺,其已经考虑了必要的技术措施和风险的,在施工中,施工单位经常会将已在综合单价技术措施来签证,以多计工程量。
其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建设管理部门的口头指令及时形成书面的变更指令,造成实际已的工作内容因相应的证明而审计人员的认可。
其三,施工单位的工程造价编制人员在编制工程结算时,为了节省时间,不对竣工工程实地勘察,在对工程图纸、变更和签证均不熟悉的情况下就草率编制,导致已取消的工作内容仍然出现在工程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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