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校车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保障机制研究

更新时间:2024-04-13 点赞:25078 浏览:1096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校车如何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交通服务成为美国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顾及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对校车的需求,美源于:论文模板www.618jyw.com
国联邦政府制定法律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权利。州和各区以联邦法律为基准,制定政策、负责校车运作、规定校车相关人员的责任与乘坐校车的程序,保障校车运转。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对我国城镇化中校车的启示是:健全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法律、制定完善的校车区域政策、建立良好的校车运行保障、明确校车相关人员责任,以及采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数据。
关键词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 校车 保障
分类号 G769
在美国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学校人数规模的扩大、人口日趋多样化,不同种族、经济和社会背景的学生给学校带来社会、文化和语言问题,这些变化使得学校在满足特殊教育需要儿童需求方面承担越来越大的责任。作为特殊教育一部分的学校交通系统如何满足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上下学需求,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给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校车服务,美国1973年颁布的《康复法案》(the Rehabilitation Act)中提及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校车服务,此后在联邦法律层面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问题关注越来越多,联邦法律一直在不断完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服务获得迅速发展。2004年《残疾人教育法》(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hties Education Act of 2004)颁布后,基本形成一个完善的校车保障机制。在这个机制中,联邦政府负责制定法律,州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在联邦法律的框架下制定相关的校车政策予以保障。
1 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法律保障
特殊教育是指“为满足身体残疾儿童的特殊需要而专门设计的教育”。在提供特殊教育时,校车服务是相关服务之一。美国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管理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其中,涉及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保障的联邦法律主要有:《康复法案》、《公法94—142》(Publk:Law 94—142)、《美国残疾人法案》(the American With Disabilities Act)和《残疾人教育法》。
《康复法案》规定公立学校需为所有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及相关服务,包括校车服务,法案具体涉及到校车的规定是:学区为残疾儿童提供的校车服务必须与普通儿童的校车相同。《公法94—142》,即《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the Education of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作为特殊教育的服务,其服务内容包括:(1)上下学的交通服务,以及学校间的交通服务;(2)在学校里或学校建筑物周围的交通服务;(3)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特殊设备,例如,特制或改造的校车,升降梯,供轮椅上下的坡面等。
《美国残疾人法案》中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保障的规定,延续了《公法94—142》中的要求,即公立学校要“为残疾儿童提供非学术服务、课外服务和活动,以便残疾儿童可以与普通儿童在这些服务上享有同等机会”,在这一规定的框架下,《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把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纳入“非学术服务”中,强调尽最大可能把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与普通儿童融合在一起。
《残疾人教育法》是对《公法94—142》的修订,这部法律更详细规定交通部门官员的职责,例如,为不同年龄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设置不同的安全保护装置;对行车过程进行监管;增加对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等。根据《残疾人教育法》的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须是具有一定特征的儿童,具体的分类是:孤独症儿童、聋一盲儿童、聋儿童、听力障碍儿童、智力障碍儿童、多重残疾儿童、肢体障碍儿童、言语语言障碍儿童、情绪障碍儿童、特殊学习障碍儿童、创伤性脑损伤儿童、视力障碍儿童、发育迟缓儿童、其他健康障碍儿童。
综上,联邦政府制定的这四部法律不仅从法律上保障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与普通儿童享有同等服务的权益,而且充分顾及到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需求。这些法律也随时修订,不断完善校车的相关规定。
2 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政策保障

2.1州的政策保障

各州制定政策具体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服务,如:伊利诺伊州出台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Special Needs Student Transportation),阐述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分类、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所需提供的服务、合理设计路线、严格控制行车时间,以及在校车上如何处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紧急状况;科罗拉多州的《科罗拉多州学生交通——残疾儿童手册》(Colorado Student Transportation Disabilities Manual),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所需设备、校车路线、司机培训、司机职责以及各种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时可能需要的服务。从州政策来看,各州都充分考虑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性,在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车需求的同时,还考虑他们乘车的便捷性,保障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车时的安全,使得校车的安全性是私家车的40倍。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校车服务成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福利之一。

2.2学区的保障政策

各州的学区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区域性政策。以德克萨斯州的科尔普斯·克里斯蒂独立学区(Corpus Christi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为例,其文件《特殊需要交通的家长,监护人手册》(Special Needs Trans-pertation Parent/Guardian Handbook)明确提出,该学区不以种族、民族、肤色、性别、残疾与否对儿童区别对待,为所有儿童提供校车服务。这保证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与普通儿童享有同等的乘车权利,促进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权益。
3 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运作保障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是联邦法律赋予的权利,各州和学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实施运作,以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享有的校车服务权利和乘坐校车的安全。校车的运作机制是由多方要素组成,包括:家长/监护人、学生、司机和助理人员、学校、特殊教育办公室、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部门。校车的运行依靠各方相互沟通与合作,成员之间的分工十分明确,他们各尽其责。

3.1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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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长/监护人

家长/监护人的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学校及时提交交通服务表,如果信息提供不及时或信息有误,会导致交通服务的推迟;(2)需向学校行政人员、校车司机、助理人员说明可能影响儿童安全与健康的药物和行为;(3)如果应急下车地点和备用下车地点发生改变,要及时告知学校新的地址,家庭住址发生改变时,要及时告知学校行政人员,如需安排新的校车,将会在3到5个工作日内源于:论文结论www.618jyw.com
安排好新的校车线路,或安排途经新地址的已有校车,原有的接送时间也会发生改变,确保指定接送儿童的人员每天按时接送儿童,接送人员或接送地点(包括备用下车地点)发生了改变,要向学校和交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4)保证儿童每天按时到达校车站点;(5)如有必要,需协助司机和助理人员帮助儿童上下车;(6)没有司机的允许,家长不能上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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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司机和助理人员

司机是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安全的关键,为了校车安全,司机主要做到:告知家长,监护人校车编号以及接送儿童的时间;按时接送儿童上下学;严格遵守校车时刻表的时间安排,即使提前到达站点,也须等到校车时刻表上规定的出发时间才可离开该站点;保证行车安全;只在指定站点让儿童下车;制定紧急疏散计划;妥善保管学生名单,以便在事故中供医务人员使用;在紧急事件中,高效地组织儿童撤离校车。
助理人员是校车上直接接触儿童的人员,作为司机的助手,他们有自己的职责:助理人员在校车上的座位要位于恰当的位置,以便照顾到每个学生;帮助行动不便的学生安全上下车,并根据每个学生的需求妥善安置他们使用的辅助设备;看管残疾学生使用的导盲犬、导听犬,或者为其他残疾者提供帮助的服务动物;发生紧急情况时,协助司机帮助儿童撤离校车。另外,为了更好地服务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司机和助理人员也要接受交通部门关于急救措施和安全驾驶方面的培训,他们需要了解每位乘车儿童的残疾状况,并且能提供正确的急救措施或心肺复苏术。

3.1.3学校

学校在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安全方面肩负重要职责:学校需要向校车服务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学生的交通申请,如有变化,要及时更新;校车时刻表一旦有变化,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如果学生上下车需要有人协助,学校应提供相关服务;学生不是正常乘坐早晚校车上下学,或放学后用其他方式回家,学校应向校车服务部门说明情况。
3.

1.4特殊教育办公室

特殊教育办公室在校车运行保障中,主要担任的职责是:当有关特殊教育政策和程序上的一些变化可能会影响到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服务时,特殊教育办公室需负责通知校车服务部门有哪些变化,同时,需确保学校在指定的时间内向校车服务部门提交每年的交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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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部门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部门的责任是:给每个符合标准的儿童安排校车线路;向家长/监护人、学校行政人员、司机、助理人员和社区居民说明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的重要性;制定安全、合理、高效的校车路线和时间表;为司机和助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在学区的政策框架内,制定和完善交通规则;确保每辆校车都遵守联邦、州及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校车上的轮椅固定装置达到联邦标准。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安全不仅要依靠以上各方相互协调、配合,还需要儿童与上述各方合作,例如,儿童乘坐校车时要遵守司机和助理人员制定的规则,尊重校车上其他学生和人员的权利,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待校车。

3.2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的程序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部门制定了常规程序,以便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安全、高效的交通服务。交通服务部门接到家长,监护人的特殊请求时,有权决定是否满足他们的要求,同意与否主要需考虑整个校车的儿童安全问题。
3.

2.1接送事项

第一,路边到路边服务(curb—to—curb service)。在大多数情况下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的是路边到路边的交通服务。路边到路边服务意味着校车在学生家或日托中心门口接送学生。接送地点个别时候可能需要学生过马路,如条件允许,司机或助理人员会带领儿童过马路。碰到儿童家或日托中心门口的路面状况不太好的情况下(比如死胡同、路面过窄),这时的接送地点会选择在更安全的地点。无论何种情况,都会选择距离儿童家或日托中心近的地点接送学生。
第二,接送时间。开学初接送学生的时间是交通服务部门根据多种情况估算的。时刻表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变化,校车司机或交通服务部门会在改动时刻表之前通知家长。时刻表是根据每所学校的上下学时间制定的,以保障校车有效运营。司机在一个站点等待不能超过三分钟,否则校车的延误会影响到沿途其他儿童的乘车时间。
第三,备用下车地点(alternate drop—off)。司机只能在学校或指定的地点让学生下车。如果在学校之外的指定地点没有指定人员接学生,则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司机将把学生带到交通申请表上注明的备用下车地点;在备用地点还无人接学生,或者交通申请表中没有写明备用下车地点,司机可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至少再遣送小学生两次、中学生一次到指定地点或备用下车地点;在此期间家长/监护人尚未与司机联系,学生会被送到校车停车场;家长如果还没在指定时间内来停车场接学生,学校会把学生交给局照看。
3.2.2上下车事项 校车到达接送地点时,司机或助理人员会帮助学生上下车。在特殊情况下,家长/监护人可以帮助自己的孩子上下车,并且只能帮助自己的孩子。家长/监护人最好向司机或助理人员提供关于安全帮助学生上下车的信息。校车到学校时,为了使学生更便捷地上下车,学校工作人员会协助学生上下车。在上下车过程中,学校工作人员会注意到每个儿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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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学生行为事项

学生的任何不安全行为都会及时上报给学校行政人员。如果校车上学生的行为对其他人产生潜在的危险,司机就会立即给交通服务部门打电话求助。学生行为一旦对他人构成严重的威胁,司机会立刻报警求助,随后给交通服务部门打电话汇报校车所在位置,并说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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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应急措施

为了自如应对紧急状态,所有学生每学年都要参加司机或助理人员组织的撤离校车演练,每个学生需要了解在校车行驶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司机和助理人员有义务确保每个儿童了解在紧急状况下应如何撤离校车。学生也要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使用应急门。
在真正发生紧急事件时,司机需立即向交通服务部门报告事故地点,并寻求指导。根据时间和事故类型,司机会在疏散学生之前向交通服务部门汇报情况,交通服务部门需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故及事故地点。如遇特别紧急的情况,司机可报警求助。交通服务部门会向乘车儿童家长/监护人和学校行政人员告知事故的具体情况。
如遇突发事件,司机和助理人员需保持冷静,给乘车儿童明确的指示,并指导儿童撤离校车。先要观察校车所处的环境、位置以及有无烟雾、燃料泄漏。一旦发现校车所处的位置不安全或车内有烟、火、燃料泄漏等问题,就要立即组织儿童撤离校车。
撤离校车的大致步骤是:司机或助理人员帮助儿童松开或剪断安全带,以便让儿童离开座位;对于坐在轮椅上的儿童,则先把儿童转移到安全地点,时间允许的话,再从车内拿出轮椅;迅速选择使用适合的应急出口(儿童使用的辅助设备可能会不能通过离儿童最近的出口);把儿童带到离校车至少100英尺的地方;拿出的轮椅如尚未损害,还适合乘坐的话,司机或助理人员再帮助儿童坐上轮椅。
但该机制目前遇到的问题是,对这源于:毕业设计论文网www.618jyw.com
一特殊群体的具体人数难以估计,每个部门的统计数字不一致,这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校车服务带来难度。以坐轮椅儿童乘坐校车人数为例。在2011年,美国国家层面尚无法准确获得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数据。因为美国教育部的数据表明,约有13.8%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而来自美国汽车舰队的数据约为15%。但根据美国残疾人的14种分类来看,有三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发育迟缓儿童——需要乘坐校车。汽车舰队的数据显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中约10%属于这三类,但在这三类中只有1.5%乘坐校车。因此,美国大概有300,000乘坐轮椅的儿童乘校车上下学。没有具体的数据,就无法在校车上安装轮椅的特定设备,数据不精确变成为坐轮椅儿童提供校车服务的一个障碍。
在涉及乘坐轮椅儿童的校车保障政策和他们乘车所需设备方面,联邦政府没有强制性规定,致使各州、乃至州内不同城市,在这一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乘坐轮椅儿童受伤的几率增加。据2008年的统计数据,如果合格的技术人员正确安装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座椅,校车死亡人数会大大减少。目前这一问题已受到重视,有学者就乘坐轮椅儿童的校车安全规则进行探讨,如对家长在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安全方面的作用,以及对固定轮椅装置是三点固定还是四点固定进行了比较。但是,统一标准并非易事,这需要乘坐轮椅儿童的家长、医生以及交通专业人士共同探讨解决。
4 结论与启示
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保障越来越受到关注,其相关法律与政策健全,运行得到保障,已形成比较合理的校车保障机制。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保障机制能够为我国城镇化中校车发展提供一定启示。

4.1建立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法律

美国联邦通过制定《康复法案》、《残疾人教育法》等法律,保障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服务。而在我国大多学校,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处于被边缘地位,他们的需求不能得到社会和学校的认同。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还处于发展阶段,校车相关法律尚不完善。为此,我国应加大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立法力度,健全我国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依靠法制保障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校车服务,从法律层面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权利。

4.2制定完善的校车区域政策

美国在联邦法律的范围内,由各州和学区根据实际制定区域政策,统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运行。我国地域广阔,每个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较大。为此,应当建立区域性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政策,包括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需求、校车路线、行车时间、司机培训、财政投入、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加大不同地区间校车政策统筹,开拓相互协调,相互补充,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局面,从政策层面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权益。

4.3建立良好的校车运行保障

在实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服务时,充分考虑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性,制定合理的乘车程序。针对不同情况,例如行动不便儿童、视力障碍儿童、失聪儿童及其他身体障碍儿童,配备轮椅、导盲犬、导听犬等服务设备和动物,在安全地点接送儿童,在校车停靠点与地面接触地方,放置铁板,保障行动不便的儿童上下校车。还要注意校车应急处理措施的模拟训练,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司机、助理人员和学生能机智应对紧急事件。从实施角度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安全运行。

4.4明确校车相关人员的责任

美国在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供应中,家长、司机、学校、特殊教育办公室、交通部门等都有明确的分工与责任。为此,我们在校车运作过程中,需要各方相互配合、彼此合作。要做到学校了解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具体情况。家长要按时接送学生,及时与学校沟通。政府要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校车政策,交通部门要制定安全的行车路线。同时加强对司机与助理人员的培训,使司机等人员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一旦发生意外可在第一时间帮助儿童。

4.5采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数据

美国目前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数据采样不够具体,因此造成数据不够完善。为此,我国在制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保障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这一群体的人数,建立健全的统计机制,使数据准确完整,有针对性地为不同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不同的校车服务措施,以最大程度满足不同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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