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有偿应该允许“有偿家教”

更新时间:2024-04-18 点赞:10844 浏览:447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应该允许“有偿家教”,这无论从学生家长的角度说,还是从教师的角度说;无论从学生的角度说,还是从教育管理者的角度说。
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反对“不劳而获”。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当然包括需要“家教”的学生家长,有谁可以不按照它的原则来办事吗?再者,我们的学生家长也不可能允许自己去白白地去使用教师,社会公德不允许,自己良心上也过不去。换句话说,“家教”就要“有偿”,“有偿”,学生家长才能去使用“家教”。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使用了“家教”而没有“有偿”的,别人会看不起,因为那有贪占小便宜的嫌疑。
大家都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是我们不要忘了,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是人,而且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在初级阶段的社会里,教师应该奉献,但是如果一味地只讲奉献,就是不现实的,也是行不通的。我们不可能“还想好,还想马儿不吃草”。业余时间,教有余力,为什么不能去满足社会的需求?为什么不能在国家给的“草”之外,给自己再补充点“草”。特别在我们现在社会公平分配,在教师这个行业上体现得不是十分充分的情况下。并且,“家教有偿”也是合乎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的,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得到了满足,教师为社会的特殊要求付出了自己的劳动,所以他们对自己的报酬也心安理得。于情于理,都没有什么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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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是现实的角度。懂得教育学的人都知道,教育应该因材施教,即针对不同的学生要采取不同的教育,包括不同的教育内容,不同的教育方法,不同的教育难度和容量,这是由不同的学生的不同的接受能力决定的。正是有了学生的不同的接受能力,决定了“家教”存在的必然。或者可以这样说,有的学生因为接受能力问题,思维速度问题,他只能课下找“家教”,否则,他就跟不上其他学生。而学生存在这样的问题,就绝对不是教师爱心奉献所能够解决的了。再者,孩子们中间的一些特别聪明的孩子,他们的学习肯定存在“吃不饱”。如果他想鹤立鸡群,他就必须找“家教”,特别在自己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而一般意义上的“因材施教”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我们现实社会的需要了。现代家庭的理财意识里面,包括孩子的培养,他们是把教育作为投资来进行的,为了投资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对自己孩子成长教育的投资也是慷慨的。这就是为什么家长们要花大价钱去为孩子择校,去参加“奥数”补习班的原因。也可以这样说,为“家教”,家长们愿意“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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