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信息五则

更新时间:2024-03-12 点赞:12273 浏览:555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河南扩大儿童福利范围留守流动儿童
近日,河南省出台的《河南省儿童进展规划(2011-2020年)》次增加了“儿童与福利”内容,明确要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流动和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流浪儿童等,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规划要求,河南省将探讨对儿童营养干预和补助的策略教学论文,改善儿童营养情况。提高儿童医疗救助,加大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建立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建立16周岁流动儿童登记制度。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完善孤儿养育和服务方式。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系统,建立0岁-6岁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河南省将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的,以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逐步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
(来源:新华网)
四川实行“双导师制”培养学前教育师资力量
日前,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通知》'要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系统,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形成高校教师与幼儿园教师指导的“双导师制”。
通知,四川省将形成以师范院校为,院校参与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系统。有关院校要优化学前教育课程结构,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课程内容,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革新能力;要采取措施,吸引和激励高教师承担学前教育类课程教学任务,聘任幼儿园名师为教师,让高校教师与幼儿园教师指导。
(来源:《四川日报》)
湖北下禁令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文件,要求各地开学检查,对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和小学违规举行入学考试的现象督查和整改。
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严禁任何小学举办任何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湖北省教育厅还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防止“小学化”倾向幼儿园年审的内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小学化”倾向显著的幼儿园责令整改,经整改不合格的幼儿园取消办园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武汉日报》)
陕西:示范幼儿园“终身制”
为保证幼儿园教育质量,陕西将定期对示范幼儿园评估,“终身制”。陕西省教育部门要求,省级示范幼儿园指导并引领偏远地区或薄弱园所进展,省级示范园的幼儿园将每5年复查评估一次,对复查不合格、经半年内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示范园,取消其称号。
(来源:陕西政府网)
山东省出台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的通知》对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了规定。
《编制标准》对幼儿园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医务及财务人员核编,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园为1:6-8,寄宿制幼儿园为1:5-6。管理人员:6个班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6个~9个班的幼儿园配正副园长各1名,10个班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副园长2名。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可在上述配备标准上增配副园长1名。园长应由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其他管理工作一般由教师兼任。专任教师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91%。医务人员一般每园配1名,寄宿制的每园配2名.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财务人员:一般每园配专职会计1名,出纳视幼儿园规模大小设专职或1名。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5年核定一次,核编后全面实行编制实名制,完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管理相的配套约束机制。财政部门要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严格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拨幼儿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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