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上山采蘼芜》为例看汉代出妻文化写作策略

更新时间:2024-02-20 点赞:17736 浏览:735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内容摘要:本文探讨了女子和前夫分开的理由,是由于女子无法生育,并且对二人的的感情予以了浅析,通过本首诗歌的内容探讨了女子被出的社会背景:汉代的出妻文化,有助于准确理解本诗的内容。
关键词:《上山采蘼芜》;汉代;出妻文化
“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颜色类相似,手爪不相如。”“新人以门入,故人以阁去。”“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余。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对于这首诗的解读很多人认为是一般被认为是弃妇诗,我国著名的古代文学专家余冠英先生认为:“这女子被丈夫抛弃,当然被认为是喜新厌旧的。”在游国恩等五人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中也有这样一段文字:故人“因无辜被弃,对喜新怨旧的‘故夫’提出了责难”。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也提到“这首诗通过一个弃妇和故夫重逢时的对话,反映出妇女在封建社会所处的被压迫的地位,揭露了喜新厌旧的故夫的丑恶灵魂。”[3]尽管诗中出现了故夫、新人之类的词语,但是并不能以此作为准确的解读。本文探讨如下:

一、夫妇被迫分开

1、以弃妇的态度看,作为被抛弃的女子,她竟然用“长跪”来对方表示尊重。蔡邕《饮马长城窟》中写一个长期想念游子的妇女,突然接到丈夫来信,有“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的诗句,这是符合生活逻辑的。而一个被抛弃的妻子,何以会对前夫“长跪”相问,敬重如此?可见两人曾经的恩爱和不得已分开的苦衷。
理由很简单,不能生育是女人被抛弃的理由。我们的女主人公为什么要去采靡芜?这是作者不愿意直接告诉读者的隐情。《神农百草经》说:“芎穹,味辛无毒,主治中头痛,寒痹筋挛缓急,金创,妇人无子。”《别录篇》中说:“靡芜,一名江离,川芎苗也。”由此可以推测女子可能不育,《大戴礼记·本命篇》中说“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因无子,为其绝世也”,所以至唐代,唐律明确把无子出妻放在第一位,一直延续到明清,因此,仅凭此一条,丈夫便有了充分的理由将其休弃,由此可见封建礼教中种种纲常道德对女性的束缚。于是就有了女子见了前夫不仅不生气反而依旧恭敬有加,甚至包含了对丈夫这样行为的理解。
以丈夫来看,对女子充满着感情,在浅析新人和旧人的区别后,最后得出“新人不如故”的结论。他与前妻的交谈中,说道:“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颜色类相似,手爪不相如。”前三句,说得如此具体,如此详细,似乎唯恐前妻不信。男子对新人故人的比较用了好和姝两个字,探究深意,好字,象形携妇女抱幼儿,殷康说:“无论反正左右,妇手都向子,无例外,原意概以多育为好,与后世蛟美之意不同耳,许解‘美’也,以女子误。”左民安在《汉字例话》中也有相似的看法,他说,以好字的会意形式看,在古代很可能是以多子女的母亲为好的。以字形和构词方式方面看好字的本义是妇女的生育能力强。再看姝字在《诗经》时代便频频出现,姝字无一不是指未婚女子美丽、俊秀、端庄、动人的样。与喻指妇女生殖能力的好字形成了鲜明的比较。再一次暗示了两人分别的理由。
接下来,他感慨:“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余。”新人织造出来的是缣,质次价低;故人织造出来的是素,质优价高。按古代度量衡制,长四丈,广二尺二寸为一匹。新人一天只能织出一匹缣,而他前妻却能织出一又四分之一匹素。很显然,这样地注重劳动,注重女工手艺,不符合一个喜新厌旧者的生活逻辑和婚姻态度,问答通篇语气平和,态度诚恳,愧悔之情溢于言表。因此,可以推测他眷恋旧妇,悔娶新人,因为当初他身不由己,作不得主罢了。

二、汉代出妻文化

汉代出妻的风气非常普遍,上至高官,下至老百姓。孔颖达谓此段所论为“诸侯出夫人及卿大夫以下出妻之事”。“诸侯出夫人”至“官受之”为诸侯出妻之礼。”甚至休妻还要用仪式表达。出妻主要理由如下:
1、无子。恩格斯在《家族、私有制及国家的起源》指出“ 一夫一妻制是在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并且是男子之手的结果,及由依据继承权而将这种财富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而不传给他人的子女之必要所发生的。”“这种血统的无可争辩性是必要的,因为子女以直接继承者的资格,将来定要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的。”中国社会进展到集权制很成熟的汉代,宗族观念进一步巩固,直系血统的财产继承联系,也已经是天经地义的了。
汉人尝有“伏惟人情无子,年虽六七十,犹博取而广求”之论,[4]以《大戴礼记》、何休注、《家语》所述可见汉人遵崇无子出妻,周寿昌亦有“汉法以无子出妻为常法,若在后世,骇人听闻矣”之叹。汉代桓荣“年四十无子,(何) 汤乃去荣妻为更娶,生三子。”[5]贾逵“姊者……妇蜀郡掌氏子,无子而去。”[6]
2、妻子不合父母心意。班昭《女诫》说:“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以她的措词看,其时民间颇有以技艺和效率为衡量妇功水平的倾向。在中国古代,结婚或离异,男女双方都没有完全的自由,结婚固然要遵以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离异也更多出于父母的判断标准。汉乐府民歌的顶峰之作《焦仲卿妻》里刘兰芝的被驱遣,就是最好的佐证。《后汉书·二十九》《鲍永传》的记载:“永事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东汉鲍永的妻子,就因为在他母亲面前呵斥一条狗,给休掉了。
3、其他。现存仅四十首左右的汉乐府诗中,还有《白头吟》、《怨歌行》、《扩上行》等篇,也都是描写弃妇悲惨命运的作品。而且这些诗中的悲剧主人公被遗弃的理由也各不相同,《白头吟》中的女子因男儿重“钱刀”轻“意气”而被弃;《怨歌行》中的女子则是作为玩物而象“团扇”一般;被“热用凉弃《扩上行》中的女子仅仅由于旁人“众口烁金”地离间而失去了她的“君”。
这种现象当然十分醒目地表明婚姻期间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汉代女子普遍勤劳,不论身份贵贱,基本都纺织持家,尽管如此她们也摆脱不掉婚姻不平等的命运。男子可能因为愚孝,也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因为在那个时代,挡在男女幸福前面的是无法逾越的封建宗法和婚姻制度。
参考书目:
余冠英,《乐府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高校文科教材《中国文学史》[一](游国恩等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
[3]王力,《古代汉语》,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年版。
[4]班固.汉书[M].北京: 中华书局,1963年版。
[5]范晔.后汉书[M].北京: 中华书局,1965年版。
[6]严可均.全汉文[M].上海: 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朱焕芝,女,湖北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文旅游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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