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义务教育化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均衡进展应然选择站

更新时间:2024-04-21 点赞:13168 浏览:5015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标准化学校是在义务教育领域内根据法律规定,确保全国基础教育大体拥有均衡的物资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的规范化学校。标准化学校是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应然选择。它可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人力资源的优化和均衡化,为城乡学校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基于源于:论文结论www.618jyw.com
对标准化学校建设的价值辨析,提出了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一些策略。
【关键词】标准化学校 城乡学校 均衡发展
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主题。而对我国城乡学校义务教育严重不均衡的现实,标准化学校的建设是促进城乡学校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也是实现新课程理念下教育公平的应然选择。

一、理解:标准化学校的内涵解读

所谓标准化学校就是在义务教育领域内根据法律规定,确保全国基础教育大体拥有均衡的物资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的规范化学校。 标准化学校概念是基于对我国实行半个多世纪的“重点学校制度”的批判与反思提出的。20世纪50年代,为了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也是为了满足更快出人才的考虑,国家提出建设“重点学校制度”,也即等级化学校制度。不可否认,这一政策在一定时期的确起到了一定的功效。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东西部义务教育不均衡,城乡、校际发展不均衡加大,尤其是城乡学校发展差距过大。就当前标准化学校建设现实意义而言,标准化学校建设有“质”和“量”两方面的意义。“质”的意义在于改变过去学校等级的区别,真正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平性;“量”的意义在于满足所有学校的基本利益诉求,克服过去极度重视少数学校需要而忽视大多数学校的基本需要的情况。由此可见,与等级化学校相比较,标准化学校建设更能体现义务教育的本质诉求。

二、追问:城乡标准化学校的价值辨析

1.城乡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诉求

城乡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理念实质就是充分调动各个力量源发展教育,促进城乡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缩小校际差异,缩小城乡学校差异,以达到义务教育持续发展为旨归。标准化学校动力机制的建设体现了教育公平的价值诉求。教育公平的核心理念体现在城乡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实际上就表现在教育起点、教育过程、教育机会以及教育结果的均等上。受教育权是现代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权利平等是公民享受教育的两个方面。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国城市教育的财政支出远远多于农村的教育支出,导致了农村儿童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受教育水平不足等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当前我国农村教育,尤其是农民务工人员的子女上学困难,这种情况事实上也影响了受教育者在入学机会均等、受教育条件以及教育结果等方面的权利。

2.城乡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利于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均衡发展是现代教育的核心理念,也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城乡标准化学校机制的建设,有利于打破长久以来的城乡二元对立结构。义务教育作为我国一项国家规定的教育法律制度,其具有强制性、基础性、公共性、免费性等特点。义务教育这些本质的特征反过来则要求国家提供相对统一的相对均衡的办学设施和条件,确立一个相对统一的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体系。目前,就我国现实而言,东部发达省份,尤其是城市大多数中小学已经达到甚至超过标准,建设标准化学校的重点是在农村中小学,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学校,尽快让农村中小学达标,从而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三、实践:城乡标准化学校建设的举措

1.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及补偿机制

标准化学校制度的建设体现了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城乡学校的利益分配必定会触及相关部门或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其结果必然招致相关利益者的抵触,因此学校标准化建设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做好政策方针宣传,争取相关利益者的支持和参与。关于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应以政府投入为主,财政应根据各地经济实际情况,对标准化学校进行统筹管理,合理分配利益。
此外,补偿原则也是教育公平理论中的主要原则。考虑到农村与城市学校的差距,除了拨给农村最基本的义务教育经费外,同时要因校、因地制宜,对其建设发展的资金予以额外的补偿,从而尽快缩小校际差异、城乡学校差异乃至区域的差异,促进教育公平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例如,对于东部发达地区,因为县级政府有充足的经济能力,所以可以继续沿用“分级管理、县级为主”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而对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以及偏远的农牧区而言,除县级财政负担一部分教育经费外,应实现、省级和市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的经费投入机制。为了保证每个学生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政府要立足整体利益,要有意识地对于经济贫困地区予以财政倾斜,从而促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持续发展。

2.建立科学的预算和法律保障机制

要将标准化学校教育经费制度与绩效评估结合起来,将学校建设投入成本与其产出直接联系起来,使得经费预算围绕着标准化学校效益提升来进行。建立科学的经费预算就是一种定量计划,可以用来控制和协调一定时间内教育资源的获得、配置和使用。在计划预算时,要与标准化学校的战略和目标一致,要对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计划做细致、周密的安排。由于科学预算具有协调功能和控制功能等优点,它可以最大程度地优化教育资源,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而绩效考评重点除了预算投入控制之外,也需要强化预算过程使用和预算产出等方面,如公开预算收支情况,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实时监督,等等。
另外,标准化学校的发展顺应了时代要求,让每一个学生都有平等享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这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各项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2006年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以及教育部颁布的《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等政策法律都为标准化学校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3.城乡标准化学校建设中适当引入竞争机制

在标准化学校建设过程中适当引入竞争机制,能更充分地调动相关机构和学校内部人员的积极性,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在硬件建设过程中,可以建立一个由政府、专家、学校、教师和财政审批人员等共同组成的公正而权威的机构,这个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开透明地进行招标,用市场的法则来弥补政府和学校自身的缺陷,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避免学校为了自身利益而预算过大的不良倾向,使预算分配到学校最有效和最迫切的方面,提高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
在学校软件建设过程中,教师队伍的建设无疑是最重要的方面。在教师队伍中适当地引入竞争机制和清退政策,能有效地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标准化学校的建设。

4.建立城乡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分权制度体系

为保证城乡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质量,质量监督和评估工作尤为必要。力争在建设前期做好计划和预算,建设中期严格过程管理,建设末期强化后期的评估体制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在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评估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管理权利过分集中,行政规则机制僵化,学校的权利受到上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等多方面的制约,学校在决定学校建设方面的权利非常有限。此外,社会对源于:论文的格式www.618jyw.com
于学校的监督评估也缺乏活力和权利意识。因此,应建立标准化建设的分权制度,给学校更多的话语权,使学校拥有更多的办学灵活性。也应当给社会广泛参与的权利,“通过建立社会监督和评估机构,充分发挥其对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导向和监督作用”。[3]
标准化学校分权制度设计要兼顾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以及师生等相关利益者的利益,适度放权给各利益相关者,同时应创造良好的学校评估环境,应从立法上规定标准化学校评估制度化,使评估和监督程序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对城乡标准化学校建设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评估,促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
【注:本文系重庆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编号:2012 - GX - 00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编号:yig123059)、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编号:SWU130931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 北碚,400715)
参考文献:
杨兆山,金金.建设“标准化学校”,搭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操作平台[J].东北师大学报,2005(5).
葛红林.从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看政府公共服务供给[J].中国行政管理,2010(11).
[3]胡劲松.从等级化到标准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的新趋势——基于广东省的实证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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