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惩戒让惩戒教育合理回归

更新时间:2024-03-24 点赞:20768 浏览:9383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在学生管理方面都大力提倡赏识教育,而对于犯了错误的学生,教师究竟应采用什么方法去管理?还要不要“惩戒”,怎样去“惩戒”?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教育一线的班主任,我常常陷入思索中。

一、在学生管理中实施惩戒教育的必要性

有些“问题学生”在家长的眼中是好孩子,可到了学校就出现不听课,课后不完成作业,打架等行为。有许多教师面对这样的学生不敢管,对于他们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是什么原因呢?某校一名初中男生因扰乱课堂秩序,且不听劝告,被教师勒令站到教室最后一排听课。事后,孩子声称脚站肿了,家长为此来到学校,指责教师体罚学生。此举是否属于体罚,脚肿是否因久站所致,教师和家长产生了异议,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最终,校领导代教师向学生和家长道歉,才平息此事。
当老师遇到这种投诉,自然不想自寻烦恼,对个别学生的违纪行为,便听之任之。“对于顽劣学生的教育已经因噎废食。”如果教师管理学生稍加严厉,学生及家长就会用教育法规来说事,老百姓甚至媒体也来责难教师。在这种多管多错、少管少错、不管不错的局面下,不少教师只好选择不管。这种只有“赏识”而没有“惩戒”的教育,给“问题学生”那种不愿接受社会、学校、老师管理,不愿受各项“学生日常行为守则”约束的天性创造了生长的环境,造成了部分学生自私冷酷,个性脆弱,心理承受力差,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文中明文规定: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然而,教育该不该有惩戒?惩戒和体罚之间,有无界限?很多人把教师对犯错误学生采取的“惩戒”行为一律划为体罚行为是不妥的。主要原因是要弄清“教育惩戒”与体罚的区别。
“教育惩戒”是以教育为前提的,以惩罚为手段的,以不损伤学生身体为原则的,以不再出现要“戒”的行为为目的的“惩罚”行为,具有教育与制裁的双重性质,目的在于教育和戒除,不是单纯的惩罚。“惩戒”也是一种教育源于:论文格式字体www.618jyw.com
方法,其作用是其他教育方法不能取代的。“惩戒”与“赏识”并不是相互矛盾的,这二者应该是针对不同类型学生而采取的不同教育方法,只是应用时的取舍而已,应该是并存的,功能上不能互相取代。“惩戒”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它能让学生“品尝”自己错误行为的后果,让他们意识到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否则就要受到惩罚。要让他们知道对还是错,明辨是非,自觉地扬善抑恶。

二、实施惩戒教育需注意的问题

1.公平合理处理问题

教师不能感情用事,采取随意性的态度,更不能出于私心报复。要对所有违纪学生一视同仁。要有“法”可依,按章办事。这几年在班级管理上笔者一直在实行“百分制”,具体就是每学期给学生100分,然后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违反纪律要扣除相应的分数,对表现突出、好人好事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加分。每学期统计一次,凡是低于60分的则算不合格,将给予处罚,并在“家校联系卡”上做记录,让家长知道原因,让学生心服口服。我还给学生解释的机会,让学生自己认识到所犯错误可能带来的后果及其严重性,还可以让他们自己说说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让学生自己进行反思,懂得自己错在哪里。同时,也教育了学生要知法、守法。

2.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

现在的学生自尊心都非常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切忌采取简单粗暴、损害人格的方式、方法。不然很容易会使矛盾激化,甚至出现严重的问题。惩罚学生要在学生明白教师的良苦用心的基础上才能有好的效果。适宜采取的方法还有让学生自己说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教师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惩罚是否可行。

3.惩戒要适度

学生犯错,无论错误有多大,教师都不应发火,更不能做出体罚学生的事。讽刺、挖苦、“翻陈年的旧账”都不能让学生心悦诚服,只会增加学生的抵触情绪。惩罚仅仅是一种手段,教育才是目的。难道打一巴掌,讽刺几句就能达到惩戒的作用?答案是否定的,这只能增加学生的畏惧心理,而达不到让其醒悟的效果。因此,在实施惩罚时要适度,如罚学生长跑,做俯卧撑,抄书十遍、百遍的做法,真的是值得商榷。不就是错了一道题吗?难道做了这些后,下次就不错了吗?惩罚不是体罚和变相体罚,我们在实施惩罚时一定要注意适度,不能有损学生的尊严,也不能用罚款的方式简单解决。

4.惩戒也要因人、因事而异

现在的学生身为独生子女的比较多,单亲家庭的孩子也比较多,还有一些是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学生的思想状况很不一致,因此,在实施惩戒时要考虑上述因素,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它和合理性原则并不发生矛盾,主要是考虑到人为因素,我们需要对特殊群体进行特殊的照顾,而不是讲人情,在“法”外情允许的前提下,公开、公正地对他们采取灵活的惩戒方式。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感受到大家的关爱,从而主动改正错误。但是对一些原则性的问题,我们必须要明确指出,决不能姑息。
在教育教学上每个教师对待学生犯错的惩罚都有自己的经验,无论如何惩罚,都要实事求是,既不能忽视惩罚的积极作用,也不能无视惩罚的消极作用。只有在教育教学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探索惩罚教育的艺术性,把握惩罚的尺度,这样才有利于教育学生,让学生健康地成长。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严正认为,惩戒是对不良行为的矫治,其实也是一种爱,体现了更强的分寸感,是在学生身心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进行的。教育孩子,一味地赏识是不现实的,需要适当的惩戒。作为基层基础教育工作者,我体会到了“惩戒”在教育中不可缺失的作用。我呼吁教育应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多做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性思考,让“惩戒”回归教育自然。
〔责任编辑:庞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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