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中小学教师信息目前状况及其应对对策中专

更新时间:2024-02-12 点赞:24654 浏览:10887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1:某校在办公平台上传530名学生信息时泄密,造成多名家长遭遇电话诈骗。(《新快报》2007年11月5日)
案例2:某校办源于:论文格式要求www.618jyw.com
公室内老师偷看黄片,学校大屏幕直播20分钟。(《贵州商报》2008年11月5日)
案例3:某市55位中小学教师为评职称,网上抄袭论文被查处。(《新华日报》2011年5月24日)
以上案例都涉及到一个共同的问题:教师的信息。信息,指的是以“善”为目标,以非强制力为手段,调整在信息生产、传播、利用和管理等信息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和准则。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权、知识产权、信息存取、信息责任、信息技术的使用和信息的授权等。其具有自主性、开放性和多元性的特点,是信息素养的重要维度之一,是信息技术的价值指导,它为信息技术的运用设定善的价值坐标。信息技术本身的价值是中性的,而人的行为则具有明确的价值倾向性。只有在信息的指引下,信息技术才可以生成善的价值。正如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所说:“技术的发展,对善和恶都带来了无限的可能性”。
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教育技术的发展,给教师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信息技术在为教师工作提供有效支持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问题。作为教育的实施者,教师具有较高信息素养的意义重大。教师的信息除了一般信息所具备的特征外,还具有示范性和服务性,即教师的信息活动及其所蕴含的信息对学生的信息活动及其信息的建构起着表率作用,信息活动的宗旨是为学生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示范性和服务性是教师专业特征在教师信息上的体现。教师在获取、加工、处理、创造、传输信息的过程中是否恪守信息、遵循信息法律法规,不仅影响其自身,更直接影响到学生信息的形成。
上述案例,就是因为教师信息水平较低而带来了相应的不良后果。因此,在信息技术时代,教师除了具有优良的传统道德品质外,还应具有良好的信息。可以说,信息技术越是发展,越是要求教师的“道德自律”,越是要求教师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信息素养。正因如此,世界各国对教师的信息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如,美国《国家教师教育技术标准》(NETS*T)将 “促进和示范数字化公民和职责”的要求作为五项标准之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也将“社会责任”作为四大指标之一。

从现有文献来看,目前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信息的研究较多,而对教师信息的相关研究较少。鉴于教师信息素养的重要性,笔者对中小学教师信息现状进行了实证调查,较深入地了解了当前中小学教师信息现状,并对如何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水平的路径和措施进行了探讨。

二、对当前中小学教师信息现状的调查研究

(一)研究对象

广东省湛江市4所小学、8所中学的340名教师。从各个学校随机抽取教师,取样时兼顾教师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学科等方面的分配,共发放问卷340份,回收340份,有效问卷340份。
教师基本情况:男教师190名,女教师150名,小学教师156名,中学教师184名,平均年龄39岁;语文教师102名,数学教师80名,英语教师46名,信息技术教师15名,其他课程教师97名;专科及以下学历者63人,本科254人,硕士22人,博士1人;职称上,初级64人,中级208人,高级68人。

(二)研究工具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参考国外有关信息素养的要求,如美国《国家教师教育技术标准》、美国ACRL信息素养标准、美国计算机协会“计算机十戒”等,结合我国中小学教育现状,自行设计中小学教师信息调查问卷。问卷由背景变量、测试题两部分组成。测试题共19个题目,分别从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基本情况、教师对信息技术的认知、尊重他人、信息保护和安全、对低俗网络文化的态度几方面设计,每题都具有一定的区分度。
调查主要以发放问卷进行,部分教师通过电子邮件问卷调查,部分教师在问卷结束后还进行了深度交流。调查结果利用SPSS11·5 for windows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对数据处理。
(三)分析

1. 中小学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的基本情况

表1 中小学教师上机上网时间及目的
从表1和表2 可知,中小学教师每天上机的时间在1~2小时之间的居多,每周上网时间5~10小时的占了近85%,而且教师上机和上网的目的主要都是为了教学和学习。这说明大部分教师都把信息技术作为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支持路径,信息技术已与教师的教学工作密不可分。

2. 对信息技术的认知

表2 中小学教师对信息技术的认知
从表2可以发现,大部分教师认为信息技术能够提升教学效果,教师教学中利用信息技术的目的相对比较明确。而对于教学中没有网络“若有所失”和“无法忍受”的教师有41.8%,说明部分教师在教学中已有“网络依赖”倾向,值得关注。在对网络信息法规和认知方面,教师了解很少,不太了解、一无所知和说不清的超八成。这说明当前中小学教师的信息和信息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调查还发现,信息技术课程教师对信息法规和认知程度明显高于其他课程教师。这个结果,与我国对网络信息法规教育欠缺不无关系。由于教师自身对信息法规知之甚少,自然在教学中对学生进行信息法规教育的意识就不强,因此从不对学生进行信息法规教育的占30.3%,经常进行的只有10.9%。

3. 尊重他人

表3 中小学教师信息活动中尊重他人状况
表3表明,有40.9%的教师经常通过网络与学生交流,说明网络已成为教师了解学生、联系学生的重要工具。在与学生网上交流中,大部分教师能够注重网络礼仪,尊重学生,但也有超过32%的教师有过不经学生同意进入学生邮箱,打开学生文档的经历,有19.4%的教师从不注意礼仪。这反映出部分教师在虚拟社会中不能像在真实生活世界中那样去尊重学生,可能是因为在他们心目中网络社会是虚拟社会,不像在真实的教育教学世界中那样重要和正式。

4. 信息安全和保护

表4 中小学教师信息安全和保护状况
从表4可知,有24.5%的教师在网络上泄露和散布过学生信息。进一步访谈得知,教师泄露学生信息大多并非恶意,而是出于不小心,甚至出于好意,泄露的内容涉及学生隐私、家庭状况、成绩等,说明有的教师在信息安全、信息保护上意识不强,责任心不高。而有近19%的教师对学生传播过不真实或不良信息,说明部分教师对信息的理解、评价、选择上还有待加强。几乎所有被调查者都用过盗版软件和盗版影音资料,说明教师的版权意识不强。当然,这与正版软件和盗版软件上的巨大差异有关。调查发现,有八成左右的教师在引用网上有关资料时很少注明出处,在与部分教师深度交流时,有教师就提到在备课时经常直接在网上下载、复制课件或教学设计,还有很多教师在提交教学论文或工作计划、总结等时也是直接下载,稍作改头换面后为自己所用。这表明教师的知识产权意识严重淡薄。关于非法网站问题,绝大多数教师没有过这种经历,说明部分教师对非法网站的辨识度不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感欠缺。在访谈中,老师都提到,只要不涉及自身利益,对非法网站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有老师认为不知如何。

5. 对低俗网络文化的态度

表5 中小学教师对低俗网络文化的态度
从表5可知,浏览过网页信息的教师占39.7%,对待低俗网络文化的态度不容乐观。部分教师坦承,在与网友的网上交流中,经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会涉及到“性”的话题。而相当多的教师不能自觉抵制黄赌毒以及反动不良信息的状况更令人担忧。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从客观上来说受当前社会大环境影响,教师尽管是为人师表的知识分子,依然不能超然于世外。主观上是部分教师自身修养不足,还存有低俗思想。
(四)结论
从整个调查结果来看,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水平整体上比较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 部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存在对信息技术过度依赖心理;

2. 绝大多数教师对信息技术方面的法规认知匮乏,受此影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很少对学生进行相应的信息和法规教育;
3. 教师在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教育时,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隐私的意识和行为有待提高;

4. 教师知识产权意识非常薄弱,教学中对信息的选择、评价、理解、判断上还存在偏差;

5. 教师在抵制低俗网络文化的态度上应更坚定。

三、应对当前教师信息现状的策略

《教育部关于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信息素养。”“信息素养”包括信息的维度。提高教师的信息水平应成为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议题。针对调查结果中教师信息存在的问题,提高信息水平可从教师自律、加强教育和建构准则等途径着力。

(一)教师不断加强修养,强化信息活动上的自律

网络具有虚拟开放性、隐匿自由性等特点,网络人际关系呈间接的性质,信息活动表现为数字流,活动主体具有很强的匿名性、虚拟性,使得信息的承受对象变得极为模糊,直面的信息评价与抨击都难以进行,对有悖信息行为的监督、约束、制裁比较困难。此时,信息活动主体就有可能行为失范,甚至恣意妄为。因此,特别要求信息活动主体具有慎独自律精神。教师应时刻清醒地认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恪守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己的信息水平,在信息活动中慎独自律,做到网下是人民教师,网上依然是人民教师。

(二)加强对教师信息的教育,提高教师信息认知

调查显示,教师对信息和法规的认知程度并不是很高,这与教师缺少信息教育有关。绝大多数教师都认为自己几乎从来没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因此,应将信息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在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中实施。一是开设专门的信息课程。美国在中小学和大学都开设了专门的信息课程,如杜克大学开设“学与国际互联网络”课程,肯特州立大学开设“信息学”课程等。这一做法值得借鉴。二是在其他教师教育课程中渗透信息教育。在诸如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以及教师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课程中渗透信息教育,将相关知识纳入进去。无论是专门课程还是渗透课程,在学习中,应尽量顾及教师专业的特性,运用案例教学、情境教学以及讨论教学法加强教师对信息的体验。三是加强法制教育。目前,国家专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信息网络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在《刑法》、《知识产权法》、《民法》也有很多涉及信息保护、运用的条款。应加强对教师相关法律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其法制观念,强化其信息意识,规范其信息行为。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应将教师职业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健康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教师心理咨询中心、教师心理援助有针对性地对教师网络心理问题进行干预。
对教师的信息教育形式应多样灵活。可通过校本活动,如专题讲座、信息报告会、信息演讲比赛和辩论赛等多种形式,还可设立专门的信息网站,普及信息知识,提供摘自:毕业论文任务书www.618jyw.com
信息的咨询、解答等服务。

(三)建设符合教师专业的相关准则,规范教师信息行为

信息主要诉诸于个体的自律,但自律是在他律的指导下逐渐形成的,如果缺乏清晰的准则,那么大多数个体在面对各种行为选择时会茫然不知所措,只有提供了准则,个体才能比较容易地作出是非评判。因此,提升教师信息素养还需建立符合教师专业的信息准则。目前,世界各地对信息准则的制定一般分普遍性准则和行业性(专业性)准则。前者是对所有公民的要求,而后者是对特定人群的要求。教师是一种有着自身特点的专业,其对信息的要求与普通公民相比应更高、更多。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教师专业特点,学校也可以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本校的信息准则,规范教师行为。如,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就制定了自己的网络准则,并从逆向思维的角度指出6种网络不道德行为类型,要求师生克服。建立符合教师专业的信息规范,既要体现教师专业的“示范性”,又要凸显教育“服务”理念,还要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教师信息规范将使教师有则可依,教师对其反复践履,就逐步将这种外在的准则化为自己内在的自觉意识。
教师信息规范应与师德建设结合。目前,在教师守则、教师师德内涵中,涉及信息的几乎缺如。这反映了师德建设不能与时俱进,也说明了教师信息没有受到相应的关注和重视。应将信息纳入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教师师德评价、考核、晋职、评优等方面赋予一定的权重,使教师从思想上认识到提高自身信息水平的重要性、紧迫性、责任感,自觉主动地加强学习、修养、提高。同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管、奖惩机制,增强教师自我控制和约束能力,促其更好地遵守信息规范。还应加强校园网建设,尽量过滤掉各种不良信息,维护校园网络的正常秩序,为教师搭建起一个安全、高效的信息平台。在校园网中经常开展一些融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炉的活动,向教师潜移默化地灌输主流思想和正确的社会准则与价值观。
注释:
蔡连玉.信息:概念内涵与特征[J].情报杂志,2007,(7).
罗冰媚.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及其构建[J].现代情报,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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