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述论语试析《论语》“直在其中”及其对道德教育借鉴作用网

更新时间:2023-12-27 点赞:21194 浏览:8739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论语.子路》“直在其中”篇自古以来便众说纷纭,父子相为隐,为何谓之直?本文通过结合前人注解和历史情境对“隐”和“直”作出阐释。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在个人私德和公共道德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它对当今社会道德教育也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隐;直;亲情;个人私德;公共道德
一、引言
《论语.子路》曰: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关于这段话,自古以来便有了众多的注释和见解,父子相为隐,为何谓之直?它对当今社会的道德建设是否也存在着一定的借鉴意义呢?本文通过对前人注解和历史情境的分析,试就此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不妥之处,尚祈方家赐正。

二、试释“隐”与“直”

想要更好地理解这段文字,认识的关键就在于对“隐”和“直”的阐释。

1、如何理解“隐”

隐为何意?《说文解字》云:“隐,蔽也。”金文原为上爪(手)、中间干(盾牌)、下又(手),作两手抓住盾牌形,意为双手抓住盾牌,人身在盾牌后看不见,即隐蔽、隐藏;后来在左面增加阜形,增加了隐藏于山林的词义;再后来右下又增心形,增加了隐瞒的词义。至于为何要隐?古注对此多有阐述。《礼记.檀弓》云:“事亲有隐而无犯。”孔颖达注云:“隐,谓不称扬其过失也。无犯,不犯颜而谏。《论语》曰:‘事父母,几谏。’”①《春秋公羊传.文公十五年》:“齐人来归子叔姬。其言来何?闵之也。此有罪,何闵尔?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若其不欲服罪然。”何休注引此文说道:“所以崇父子之亲也。”②《盐铁论.周秦篇》亦曰:“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岂不欲服罪尔?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未闻父子之相坐也。”③从前面几条可以看出,古人的解释几无例外地都将隐瞒的原因归结为亲情。《中庸》有言:“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为什么亲情在古代如此重要,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呢?这是与当时古代宗法性质的社会状况密不可分的。在《大学》的篇首就描述了一个人从个人修养到家庭(族)管理,再到国家治理的逻辑过程。以修身为本,以治国平天下为最终目的,联系二者的中间环节便是家庭(族)管理——齐家。④在宗法社会中,家庭(族)是国家的基本单位,国家社会的稳定离不开家庭(族)的稳定,亲情正是维系家庭(族)稳定的重要因素。“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孔子之所以提倡孝悌,就是因为它既符合人伦常情,又有利于社会安定。在儒家看来,亲亲之情,特别是孝道,是行“仁”的起点。《孟子·尽心上》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样的类比逻辑表明只有重视亲情所体现的孝,方可能通过推己及人的恕,进一步扩展为爱一切众人与世间万物,也就是仁。仁并不是抽象的,也不是违背人性的。所以在“攘羊”这件事上,历史地看待“子为父隐”,在当时社会是具有其合理性的。
然而对于隐的阐发历来注释多单方面从父子亲情出发,却似有未尽之处。在“其父攘羊,子为父隐”这样一个事件中其实包含着两个范畴:一为父子之间的关系;一为攘羊者与羊主人之间的关系。前人多注重对前一范畴进行讨论,相对缺乏对后一范畴的关注。而这件事情的争议之处却恰恰在于“隐”所引起的两个范畴之间的冲突,因此在理解前一范畴的基础上进一步解释后一范畴显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隐”的内涵。对“隐”在两个范畴之间的冲突大体可以总结为个人私德与公共道德之间的冲突。冲突的焦点即父子相隐是否会置国法乡情于不顾,只为自己小家利益而损害了大家之利益?解释仍然由“隐”入手,首先,既然“隐”被郑玄注为“不称扬其过失也”,也就意味着子不过是在冲突面前为亲情而对社会保持沉默而已。其次,“何故隐?正谓其事于理有未安耳。则就其隐时,义理昭然自在,是非之理,即在恻隐羞恶之中,并行不悖。”⑤(何焯《义门读书记》)所以此时之“隐”并非否定攘羊之过,因为若无错也谈不上隐。再者,隐其罪并不意味着不惩其罪。父之犯法,自有司法人员负责,而并非子之职责。通过对这两个范畴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子为父隐”并非绝对的“隐”,也不意味父亲就可以逍遥法外。所以“隐”其实并不导致个人私德与公共道德两者之间形成必然的矛盾。

2、为何谓之“直”

解释了“隐”,接着来看“直”。父子相为隐,为何谓之直?《说文解字》云:“直,正见也。”甲骨文以一直画置于目上正中,象目光直视之形,故“直”有正见义,引伸为“曲”的反义词。就攘羊这一事件来看,去作证告发似乎才是正直的表现,但孔子却把隐瞒这一事实的表现称为“直”,不由让人疑惑。然而结合《论语》中其他地方孔子对“直”的叙述,这就变得不难理解了。如:“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论语·雍也》)“生理本直。罔,不直也,而亦生者,幸而免尔。”再如:“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予之。”(《论语·公冶长》)有人向微生高讨点醋,他不说自己没有却去邻居那里讨了点再给别人,这样的行为能算直吗?由此可见,孔子所谓的“直”就是凭着自己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掩饰中专生毕业论文www.618jyw.com
和伪装。康有为《论语注》曰:“故义无定,在随时处中。于人,则证之为直;于父,则隐之为直。”⑥具体放在攘羊事件中,对于普通人来说,揭发偷盗之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就是“直”;但在儿子这里,由于儿子对父亲的真实情感使得他选择了隐,孔子所说的“直在其中”正是指虽然隐去了事实,却体现着父子之间亲情真实流露这样的“直”。所以朱熹云:“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⑦反观告发父亲的直躬者,曲己之性而证父,可谓直乎?其动机不由让人疑惑。我并不是否认大义灭亲这种情况的存在,但自古不因求功利、图虚名或畏刑罚等原因而告亲者恐少之又少。对于大多数普通人而言,这无疑都是很难做出的决定。《吕氏春秋》里的一段记述帮助我们了解到一些直躬者所谓的“直”实际上却恰恰是“罔”:
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⑧(《吕氏春秋.仲冬纪.当务》) 源于:职称论文www.618j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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