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表述“三维教学目标”理解和表述主要不足与改善对策普通

更新时间:2024-03-02 点赞:23607 浏览:9986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新课程改革实施十余年来,“三维目标”一词早已成为教育工作者和一线教师耳熟能详的词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它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由此得知,“三维目标”是课程标准下的课程目标,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的课程标准中关于课程目标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简称,它要求教师在重视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指导,加强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引导。换言之,“三维目标”是一种全新的课程理念,它旨在打破传统的知识本位、不注重学生学习体验和情感的教学,这对于教师教学理念的更新和体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新课程改革已实施十余年,但是由于此轮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局限性和教学目标分类的复杂性,教育理论界对“三维目标”问题尚未进行充分细致的探讨,在技术操作层面也依旧未能提供具体明确的操作性建议。因此,当“三维目标”下位到“三维教学目标”时,在教学实践中便产生了形形色色的问题和误解。进一步分析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可行的操作性建议,将更有利于“三维教学目标”的准确落实。

一、“三维教学目标”内涵理解与表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将“三维教学目标”理解为课堂教学目标

钟启泉教授曾经强调:“真正使每一个课堂都成为落实三维目标和学生学习、生活与发展的场所。”他的本意是让教师通过教学帮助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发展,并没有说每节课都要面面俱到、同时落实三维目标的三个维度。然而,很多教师却都将此误解为每节课都要落实的教学目标。一些师范生在接受师范教育时,也曾被要求一定要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来编写课堂教学目标,这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僵化、形式化和标签化现象,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所谓“三维”是指总体目标的三个向度。把总体目标直接拿来作为教学目标,课堂教学目标就无法得到具体的表达。况且,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必须专一,不可能完成太多目标,如果目标过多,其结果必然是所有的目标都落空。另外,“‘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一维度的目标是长期目标,不是短期目标;是隐性目标,不是显性目标;是整体目标,不是局部目标。这些目标不可能在一节课内落实。”也许许多教师都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与独立的思考相比,他们对新课程改革的盲目崇拜占据了上风。实际上,我们应该根据教学内容和具体学情来确定教学目标的维度。教材的每个单元、每一课均有其重点,如有的是以知识与技能为主,有的注重过程与方法的指导,有的则重在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还有的则融合了两个或三个维度,呈综合态势。对于一堂课的教学而言,其目标可能是一维的,也可能是二维或三维的。我们务必澄清“三维教学目标”是一种理念,是教学的方向,它并不一定要被作为课时教学目标落实,不应被当作一种模式来生搬硬套。

2.将“三维教学目标”理解为三种教学目标

正如上一点所提到的,很多教学目标都是严格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来表述的,这种表述方法极易使教师们将教学目标的“三维”理解成“三种”。事实上,正如余文森所言,“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新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而不是三种目标,就像一个立方体的长、宽、高一样,三者是交融互进的,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知识与技能”目标只有在学习者的积极反思、大胆批判和实践运用的经历过程中,才能实现经验性的意义建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只有伴随着学习者对学科知识技能的反思、批判与运用,才能得到提升;而“过程与方法”,只有学习者以积极的情感、态度为动力,以知识和技能目标为适用对象,才能体现它本身存在的价值。“三维教学目标”不是三种目标,它们彼此之间具有内在统一性。知识与技能的获得、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提升需要以过程与方法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融入在知识的学习过程中的。因此,严格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书写教学目标时会困难重重,因为它误导教师要将三者进行细致的区分,使教师看到了更多的区别而非联系。将“三维教学目标”理解为三种教学目标容易割裂教学维度的内在一致性和教学的流畅性,不利于有效教学的实现。

3.“三维教学目标”三个维度的表述交叉重叠

由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者是交融共进的,学者们对于“过程与方法”维度中的“过程”能否作为一个独立的目标维度还存有争议,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又是隐性的,很大程度上是在学习过程中不知不觉获得的,所以教师们在进行目标陈述时容易出现不同维度之间的重复现象,特别是在描述“过程与方法”这一维度上存在着种种误区。一是将“过程与方法”等同于能力,如信息技术案例“因特网信息查找”“过程与方法”目标为:启发和培养学生分析和归纳的能力。二是将“过程与方法”等同于知识。三是将“过程与方法”等同于过程,如语文案例“三颗枸杞豆”的“过程与方法”目标为:(1)初读课文,解决字词;(2)再读课文,把握主旨;(3)精读课文,品味赏析精彩句子[3]。可见,“过程与方法”这一维度容易和“知识与技能”维度混淆。诚然,我们不应把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全部归因于教师,因为将“过程与方法”作为教学目标的一维本身就不是足够科学的,教学目标是预期学生的学习结果,而学习过程则是达到教学目标的手段。

4.“三维教学目标”的表述含糊宽泛

“三维教学目标”的表述含糊宽泛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指在目标陈述时所使用的动词本身是含糊宽泛的。例如,某教师编写的小学六年级语文《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一课的教学目标:(1)掌握本课生字新词,从理解重点词句中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2)体会作者由现实生活所展开的合理想象;(3)能理解课文思想内容,激起对资本主义社会里贫苦儿童悲惨生活的同情[4]。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掌握”、“理解”、“体会”等动词,学生究竟达到什么程度才算理解、掌握和体会呢?想必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定义。这种笼统宽泛的表述会给教学评价和教师之间的交流带来不便,它不能准确衡量学生的学习结果,因此也无法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不利于有效教学的实现。二是指教学目标陈述的时而是学生的学习结果,时而是教师的教学活动。比如,小学三年级数学“商不变的规律”这一课的教学目标为:(1)掌握商不变的规律;(2)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发散思维,概括出商不变的规律;(3)通过商不变的规律学习,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5]。该描述中的第一点展现的是学生的学习结果,但使用的是含糊的动词术语,后两点皆是教师对自己教学的预期。我们知道,不论加涅还是布卢姆都是从学习结果来定义教学目标的,教学目标应是教师对学生学习结果的预期,所以教学目标呈现的应该是学生的学习结果,而不是教师的教学活动。中教网上的优秀教案尚且如此,教学中的实际情况真的让我们难以想象。 源于:www.618jyw.com
摘自:毕业论文www.618j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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