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浅谈高校家校联系机制进展与革新

更新时间:2024-02-03 点赞:4213 浏览:1027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随着全球化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教育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日益凸显。除了传统的学校教育之外,家长教育模式也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我国的家长教育模式主要表现为“家长参与”与“家校合作”两种,每种教育模式都有其特点与局限。对此,我们也对家长教育模式从法制化、科研化、制度化、规范化、多元化等角度提出了改进建议。
家长教育模式家长参与家校合作随着我国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都提出教育应该突破学校这个地域局限,认为学校不再是贯彻和执行教育行为的唯一场所。由此,家校教育成为了社会的热门话题,也逐渐被社会各界所认可。2010年6月21日,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文件中特别指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纲要》还提出,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及家长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引领学生自信乐观、自立自强、成长成才。可见,家长在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协作与配合更是对提高教育质量与教育水平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目前家长教育存在哪些模式?各种家长教育模式的优势与局限又表现何在?

一、家长教育模式的分类与内涵

综观目前家长在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占据的地位,大致可分为“家长参与”与“家校合作”两种教育模式。
所谓“家长参与”(parental involvement),也叫做父母参与。“家长参与”这个概念发源于18世纪初的美国,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美国国家家长委员会(The National PTA)就提出了三个家长参与维度,即家长是儿童的首任教师,家长是学校的合作伙伴,家长是社会上所有儿童和青少年的支持者。香港何瑞珠学者认为,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西方社会在家长参与子女教育的相关政策上注重强调让家长以监护人、教师助手或工作人员的身份参与学校事务。而近些年家长参与的重点已由校内义务工作逐渐转变成家长在家庭内参与教育事务。因此,何瑞珠根据香港地区家长参与的中心,将家长参与活动分为家庭为本、学校为本和社区为本三大范畴,其中家庭为本包括亲职教育和辅助子女在家学习。李丽(2004)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初步确定了中国家长参与的四个维度,分别是家庭督导、亲子沟通、家校沟通和参加学校活动。通过对比家长受教育程度对家长参与的影响、家长参与的城乡差异等综合因素,研究发现家长在子女的教育参与活动中较多进行家庭督导,其次为亲子沟通,而学校活动以及家校沟通则较少参加。换言之,我国的家长参与大多是“家庭为本的参与”,而“学校为本的参与”较少。是较大的家长参与已经被广泛的研究证明是影响教育的一个重要变量,越来越多的学校在考察家长参与的有效性并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鼓励和支持家长更多地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
“家校合作”是指家长、家庭和教师、学校在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为促进子女发展、促进学校发展而进行的双向交流。家校合作领域不仅包括子女的学习和生活,而且包括学校活动、学校计划和学校决策等所有对受教育者的教育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活动。徐玉珍(2006)认为,家校合作包括三方面内涵,首先,家校合作是一种双向平等的合作方式,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既相互支持又密切配合,家长既在家庭中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又有参与监督学校教育的义务和权力。而学校不仅要开展家庭教育的相关指导,还要接受家庭、家长多方位的监督、反馈与建议。其次,家校合作活动的主体与中心是受教育者,家校合作有助于促进受教育者的全面和谐发展,引导他们更快地适应社会化活动。再次,家校合作不仅仅是家长和学校两者的活动,需要各个社区、全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与合作。
由上可见,“家长参与”与“家校合作”这两种教育模式对家长在教育活动中的定位存在差异。前者家长在教育活动中充当着辅助性角色,教育事务的行为主体仍然是学校,家长是参与和辅助学校执行教育事务的附属体。相对于前者而言,后者“家校合作”中家长的地位略有攀升。家长不仅参与学校的教育事务,更重要的是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双向平等的,也就是说,家长和学校在教育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是相辅相成、各显特色的。“家校合作”不仅仅要发挥家校联系、家校交流的作用,更需要家校双方形成教育影响合力促使受教育者得到更全面更优质的教育。

二、家长教育模式的局限

虽然“家长参与”式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家长对教育活动的作用,但这种教育模式在认识、制度、实践等层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源于:大学毕业论文www.618jyw.com
首先,家长与学校在教育指导思想与教学理念方面差异显著。对于大多数家长而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观念仍占教育子女的指导思想主流;而对于校方领导和教师来说,“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普遍现象仍占据着办学理念与教育活动的主导地位。尽管家长和学校多数对“家长参与”持赞成态度,但家长在涉及学校的具体事务时态度不积极,而且学校对家长参与学校具体事务经常不予以认可和支持。其次,“家长参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保障和政策的支持。实施“家长参与”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学校对“家长参与”没有统一规划,对“家长参与”不够重视。最后,从实践层面而言,家长参与的内容较片面,形式较单一,途径较狭窄,学校对家长的开放程度不够,家长积极性弱,缺乏双向交流与沟通,实效性低。
“家校合作”式教育在活动层次、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等方面也存在很多局限。
第一,家校合作层次不高,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话语权不够。虽然家长从最初的应学校、教师要求配合学校开展工作,到家长走进学校、课堂,家长的地位逐渐得以提升,但家长仍扮演者被动进行信息交流的角色。一般都是学校主动向家长传递各种信息,家长被动接受各种信息。尽管有些“大胆”的家长提出“大胆”的建议也极少被学校予以采纳。简言之,家校没有实现真正的合作。第二,家校合作内容狭窄,活动的计划性差、连续性差。目前,家校合作的关注点大多聚焦在受教育者的学习成绩上,而且国家也没有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家校合作指导方案与计划。很多家校合作活动开展结束以后没有进行总结,而且家校活动时间一般聚集在开学初、期中考试前后、期末考试前后,缺乏连续性与实效性。
第三,从形式上来看,“家长参与”与“家校合作”都离不开以下几种形式:家长会、家访、个别家长约见、电话访问或网络联系、家长委员会、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信、家校合作讲座、学习备忘录、成长记录册、家长联系本,等等。
综上所述,家长在教育事务中与学校较少地参与和合作,学校开展的很多需要家长参加的活动都只是为了引起家长和社会的关注、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家长是“被参加”,收效甚微。
形式呆板、方法单一也是两种教育模式共同存在的问题。虽然家长会、家访都是家长与学校进行交流合作的途径,但是多数是学校教师在讲,家长在听,学习成绩、考试成绩成为话题常客,以致很多子女学习成绩不佳的家长不愿意也不乐意参与其中。家长委员会成员一般也是由班主任自行指定,并非通过科学的选举方式产生。外加家长平日为事业拼搏,学校也忙于日常事务,家长参与学校事务以及家校合作的开展受到各方面的限制与制约。

三、家长教育模式的改进建议

不论是“家长参与”还是“家校合作”,家长教育模式都存在一定的局限与弊端,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建立完善的家长教育制度,明确家长在教育事务中的地位与作用、权力与义务,以保证家长教育的制度化与合法化。“家长参与”可以建立完善的“家长参与考评机制”,“家校合作”可以建立成熟的“家校合作考评体系”。
其次,建立健全的家长参与或家校合作的研究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寻找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家长参与制度和家校合作体系,以便科学地指导家长全方位、全效地参加和实现教育活动的开展和进行。
再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立家长参与或家校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网络信息,广泛吸纳家长的建议与意见,建立科学、的学校教育管理和决策机制。
再则,开展对家长和教师的培训。学校的主要工作人员是教师,家长在学校教育活动中接触最频繁的就是教师。我们可以利用我国原有的“家长学校”等组织,对家长进行科学的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对家长的自身素质进行拓展与提升。此外,也要对教师进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交往能力等业务素质培训,以提升家长和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家长参与和家校合作开展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
最后,加强社区合作,寻求社会支持和赞助,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的良好局面。利用社区或街道资源,积极宣传家校合作,不断挖掘社会资助力量,促使社会成为受教育者、家庭、学校的强大支持力量。对于农村、偏远欠发达地区、城市中经济困难的受教育者和家庭提供有效的物质帮助与教育指导,为全社会受教育者营造均等优质的受教环境和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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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教育事务还是家校实现双向合作,要使这两种教育模式都能健全、完善的发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毕竟,除了家长和学校,社会也是实施教育活动的过程中不可或缺、不可忽视的环节和载体,社会的多元化因素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家长参与”和“家校合作”的开展与进行。“路漫漫其修远兮”,建立“家长—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指日可待,这种合成式教育模式也将成为促使受教育者全方位、多元化和谐发展的最佳选择。
参考文献:
何非.中小学“家校合作”的现状与发展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何瑞珠.家长与子女的教育: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的阐述[J].教育学报,1998.
[3]何瑞珠.家庭学校与社区协作:从理念研究到实践[M].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2.
[4]李丽.家长参与及其与学生学习动机、学业成绩的关系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5]徐玉珍.中美中小学家校合作比较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6]张旺.“家长参与子女教育”的现状及策略研究[D].西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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