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馆建筑关于,浅谈南京市颐和路公馆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

更新时间:2024-03-09 点赞:23192 浏览:9916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明清建筑看北京,民国建筑看南京,民国经典建筑看鼓楼(区)这里留存了大量的历史信息,极具有保护与旅游开发价值。必须在保护的原则下开发这些区域民国建筑的参观旅游价值,使沉睡的颐和路老公馆区在新时代人们面前展示其原有的风采,发挥其应有的历史价值。
关键词:南京鼓楼区 民国建筑 建筑规划特点历史价值街区保护

1、历史背景

走在南京的颐和路上,路旁是高墙深院一幢幢各式风格的小楼隐现在浓郁的绿荫之中形成了在喧闹的大都市中独特而优雅的清静环境。而半个多世纪以前在一片密密林荫的掩映下,这些错落有致的小洋楼却是熙熙攘攘神气十足其间还时而闪出一些声名显赫的人物,不少是金发碧眼的洋人。那一幢幢洋楼风格各异无一雷同,它是当年国民政府留下的高级住宅区和大使馆区,是今天的南京城尤为郑重保护的颐和路民国公馆区。
1929年12月近代中国较早的一次系统性的城市规划——首都计划。这部规划不仅对南京的城市用地按功能做了细致划分,这就是今天还留有着人们视野中的颐和路公馆区。

2、街区建筑规划特点

2.1风景优美整体和谐

颐和路是民国时期闻名海内外的外国驻华使馆区、民国政要及社会名流高级住宅区。这里街道整洁、马路宽阔,树高荫密,绿树成荫、院落清晰、楼宇别致、环境优美、空气宜人。一片绿荫覆盖的花园洋房住宅区,绿荫、红瓦、青砖交相映衬,显得极其宁静安详。
颐和路公馆区东起江苏路西至西康路,南自北京西路北至宁夏路为第一住宅区。宽阔的宁夏路、江苏路、西康路、北京西路以及琅玡路、赤壁路、路伽路、颐和路、灵隐路、普陀路、枯岭路、莫下路、天竺路、宁海路等主次于道把这块土地隔成一个个片区,整体风貌、街巷空间尺度都基本保持着当年建筑设计的风格,保存完好的民国时期建筑约有225幢。一幢幢花园式别墅和少量中国传统式庭院建筑,形状各异,它既有欧美的异国情调又有中国传统的特有风韵,几乎找不到一座形式重复的建筑,建筑群错落有致整体和谐颐和路公馆区的绿化,实行道路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融合。坐落在颐和路与枯岭路交叉口的街头小花园,正是按原规划设计图所确定的位置建设,它丰富了公馆区的绿色空问,提供了居民漫步休憩活动的场所把公馆区点缀得更加美丽,更有活力。

2.2路网格局设施配套

颐和路公馆区的路网格局,特点鲜明,独树一帜。公馆区在其南面和东北面各设有一个主要出入口,然而它们却都又是五叉路口,而整个公馆区内的道路走向则完全与南京城市道路的主要朝向不相一致。公馆区的路网为什么要这样规划建设呢?原来是由于中山北路西北向东南直插鼓楼,作为南京市最骨干道路的中山北路贯穿城区西北现鼓楼区区域,而这个区域的其它规划道路,尤其中山北路两侧道路采用与中山北路平行或者垂直布置形式。正因为如此,公馆区的道路同样采用了与中山北路平行垂直的走向,同时,也为了照应与北京西路及其它道路的衔接联系,主要入口顶理成章地采用了交叉路口的形式。
民国时期,《首都计划》规划的许多道路并未建设实施,但公馆区内这种,看似歪斜、令人迷盲,而又仍成一体的独特路网格局,真是独具匠心值得称道,也成了民国时期城市规划建设话题的历史记忆。

2.3院落风貌别具特点

颐和路公馆不仅路网结构独特,而且其街道空间尺度适宜,院落花园毗邻成趣,绿化环境雅致清新,住宅建筑丰富多彩。它体现了《首都计划》对第一住宅区的规划要求,也反映了民国时期高级住宅区的历史风貌特点。颐和路公馆区的院落,是组成公馆区的基本单元。院落内空间开敞,树木繁茂。院墙多采用实墙,入口常设门头雨蓬,色调统一和谐,每户都有宽大的花园绿地,行道树绿树成荫,古木参天,围墙内四季花香飘溢。区内有完整的供水与排水系统,警卫室、车库等,水电、冷暖及卫生设备齐全,颐和路公馆区正是按照这些规划要求实施建设,现实保存的公馆区不乏找到这些规划要求的各项例证。走在这种特点的街道上,人们仿佛又回到许多年前,勾起了多少记忆。

3、街区建筑历史价值

南京民国建筑作为南京文化的一大特点,其历史价值不仅体现在它本身是一部无言的历史,是历史的见证物,更重要的是还体现在它的资治、教化功能上。

3.1南京的民国建筑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一座“心桥”

俗话说,建筑是凝固的历史,是时代的缩影。南京城内的一座座民国建筑,就像一部部无言的书,有形的画,凝固的音乐,哲理的诗,无时无刻都在向人们诉说流逝的历史。尽管民国年间的风云人物相继作古,但他们的后代或居住在大陆,或寄居在台湾,或侨居在欧美,他们都有强烈的怀旧情结,都有叶落归根的愿望。而南京作为昔日民国的首都,是他们的祖辈、父辈甚至是他们自身曾经生活和工作过的地方,对于他们具有非同寻常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梁思成先生曾经就北京城的保护指出:“北京对于人民有一种特殊的精神影响,最能触发人们对民族对人类的自信心。”南京又何尝不具备这种“精神影响”!同济大学建筑规划学院教授阮仪三先生也指出:“人是一种有环境需求的动物。它需要环境里有自己的历史,有记忆,有过去的痕迹。”南京的民国建筑是民国历史的物质载体,也是启发民族意识、唤醒民族精神的一面旗帜。

3.2民国建筑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活教材。

南京的民国建筑中,有相当数量的建筑是对下一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的形象、直观而又生动的教材。能够激发下一代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和工作,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以文教类建筑为例,大学、金陵大学、金陵女子大学等文教机构是民国时期培养高等人才的摇篮,当年全国各地才子云集,以这些高等学府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教育家和文学家等。例如总书记就曾在金陵大学求学,吴健雄博士曾经在大学度过美好的时光。同时,这些高等学府又是民国时期历次学生运动的策源地或中心。以1919年的五四运动,到1931年的一二九运动,再到解放前夕的“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运动”,在这些高等学府中求学的莘莘学子们忧国优民,勇敢地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同反动势力进行了英勇不屈的斗争,为新中国的诞生付出了血汗乃至生命。今天,当我们领着我们的后代徜徉在这些美丽的校园中时.向他们讲述过去的故事,比单纯的课堂或书更加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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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颐和路公馆区民国建筑目前状况

(1)多建筑年久失修,无人问津
颐和路公馆区大多民国建筑年久失修,房屋破坏严重,大多数民国建筑自1990年来以未进行过专门保护。建筑有着漏水、虫蛀、建筑构件毁坏等各种理由,虽然有部分建筑经历过修缮,但大多没经过相关专业指导,对建筑面貌的损坏较大,个人意愿成为了保护的主导因素之一。
(2)私搭乱建现象严重
公馆区内,私搭乱建现象随处可见,严重破坏了建筑风貌和格局。因为原有院落空间较大,部分住户为提高居住质量,随意对民国建筑进行改建。随着居住人口的增加,居民为扩大居住面积,在院落中随意搭建棚户和简易房,严重破坏了院落整体格局。
(3)产权归属混乱
由于历史等理由,颐和路公馆区民国建筑产权归属极其混乱。其中,整栋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的少之又少;部分民国建筑目前状况产权归属不明晰,暂由集体代管,大约占85%;此外,还有建筑部分产权归个人所有,部分由集体代管约占9%。产权归属的多样性,使得地区建筑的系统保护,整体环境的有效保存都困难重重。

5、颐和路历史街区的保护措施

颐和路公馆区是民国建筑中最耀眼的景点。它毗邻今天的江苏省委、省政府机关及湖南路、山西路和中山北路的黄金商业区,它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这里潜伏着巨大的商机和开发价值,正因为如此保护该街区的历史价值应该成为首要,其次才能讨论开发其旅游价值。
历史街区保护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面。历史街区保护必须执行原真性和可续性原则。颐和路公馆区作为历史街区,保持了民国时期高级住宅区的原貌特点,体现了历史街区的原真性。可以这样说,颐和路公馆区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历史街区,综合目前状况的调查探讨,结合历史街区的保护措施经验,笔者谈一谈对于颐和路公馆区的保护措施。

5.1建立多维度的保护体制

5.

1.1政策方面:统一规划指导,加强奖励与监管力度,完善法制建设

在私人拥有房屋产权的住户体现出的自发性、任意性和集体所有产权房屋的住户体现出的冷淡,政府部门应该给予统一的规划和指导下,科学合理地整体进行,而不是各行其道,各取所需。
不断完善颐和路公馆区民国建筑的各级各类的立法,为民国建筑保护区建立有效的保护机制。以延续南京民国建筑已有的文化风貌,营造南京古今浑然一体的民国建筑文化氛围。
5.

1.2资金方面:多渠道来源,合理化使用

(1)私有产权——所有人主导,政府支持
私有产权的民国建筑,由产权所有人承担主要保护费用,而政府作为保护规划的牵头者,也应承担部分的保护费用。对确有经济困难无法承担保护费用的所有人,政府则应主动扩大支持比例。
(2)集体产权——政府、集体、住户共担职责
集体产权下的民国建筑,若以公共服务为目的,如学校、社会公益部门等,由政府和集体还有直接使用的相关单位按比例共同解决保护资金。若以居住职能为主,由政府适当资助,集体和住户按相关约定主要承担维修所需资金。
(3)集体和私人共有产权——政府私人共同协作
对于集体和私人共有产权下的民国建筑,由政府主要承担保护、修缮所需的费用,私人承担少部分的保护费用,主要是配合政府的工作,共同保护建筑。
(4)代管产权——多渠道来源,多方位解决
由政府相关部门暂时代管产权的民国建筑,若用作公共服务目的,由政府和相关利益团体共同筹集资金;若用作商业或其他盈利目的,由受益单位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筹集保护资金;若仍以保留居住性质为主,则由政府和住户按比例共同筹集保护资金,并可通过其他方式,如转变初中数学教学论文部分沿街建筑的使用性质,获取相应收益用作补贴。
5.

1.3社会方面:提高公民保护意识,淡化产权与保护联系

民国建筑保护部得力与住户以及管理者的保护意识是分布开的,因为产权归属的联系,没有产权的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对保护不积极,导致了民国建筑保护不得力。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广泛宣传民国建筑,加大广大民众对民国建筑的认识。对于居住在民国建筑中的使用者,政府应对其进行适当的培训,淡化他们没有产权就没有
保护的意识,以基础层抓起民国建筑保护。让大家都意识到民国建筑的价值,达到自下而上的关注才是最好地保护。到如图的良性循环:


保护的良性循环

5.2探讨可操作的保护方式

经过上述调查后,在颐和路地区民国建筑居住功能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状况的产权情况,我们分别就私有产权与代管产权的民国建筑,提出两种不同的具实际可操作性的保护方式。
私有产权建筑的保护方式
6、结语
总之,南京的民国建筑是历史遗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文化遗产,是南京文化的精华之一。正确地认识、合理地保护、适度地利用南京的民国建筑,对于凸显南京文化特点,增强南京的城市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小学数学教学论文和现实作用小学数学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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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阮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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