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职院校建立“校中厂”探讨与实践

更新时间:2024-01-24 点赞:26912 浏览:12167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高职院校探讨建立“校中厂”是校企深度融合,合作育人、合作进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结合“校中厂”建设目前状况,以论述和实践上浅析其运作的基本情况、制约因素和完善的途径。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中厂;校企合作

一、“校中厂”运作的基本情况

1.“校中厂”建立的总体目标

高职院校通过建立“校中厂”引企入校,把工厂搬进校园,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实习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将企业生产设备、运转小学数学教学论文资金、技术人员等资源引入,与学校场地、设备、师资有机整合,将办学与生产融合,实现校企深度融合,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使学生的知识技能与相应的工作岗位无缝对接,这是“校中厂”的建设目标。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校中厂”这一建设目标为引领,与张家港华昌药业有限公司共建化学制药中试车间,与常州买东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建淘常州网上超市服务点(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等多个“校中厂”, 为校企多边、深度合作搭建了广阔平台。

2.“校中厂”的教学管理与组织

“校中厂”作为校企共建的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受到学校与企业的共同管理,双方依照校纪校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同时,利用校园资源和企业资源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目标,有效地训练学生的实践技能。
以学校与张家港华昌药业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化学制药中试车间为例,该“校中厂”将企业的氨基酸类原料药生产线引入学校,在管理过程中,既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又要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运作;在教学组织上,则坚持在承担真实工程项目任务中全面落实教学计划,通过氨基酸类原料药项目实施过程全面规划设计化学制药专业教学内容,将原料药以“小试开发到中试生产”实施过程的分项工程任务与化学制药专业学生岗位技能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原料药小试案例的设计与实施、原料药中试放大生产操作、原料药质量监控来进行,形成与生产紧密结合的教学内容设计程序。

3.“校中厂”运作的绩效浅析

(1)学生在“校中厂”中实现了“双重身份”。“校中厂”使我们的学生走进课堂是学生,走进车间是工人,是企业的员工。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学生可获得与传统教学不一样的收益:一是能得到知识与技能紧密结合的实践训练;二是能得到学校教师与企业员工的共同指导;三是能得到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的双重熏陶;四是能通过顶岗实践,经济条件得以改善,就业竞争力得以提升。
(2)企业在“校中厂”中实现了“三重效益”。一是人才效益,企业通过“校中厂”的运转小学数学教学论文方式,可以发现和培养一批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人才,为企业后续进展贮备人才。二是经济效益,企业将生产车间转移至学校,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而且生产人员主要由高素质高技能型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使产品质量得到有力保障。三是技术革新效益,技术革新是企业存活与进展的根本,企业通过“校中厂”的运转小学数学教学论文方式,将生产技术难题带进课堂,由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合作解决。
(3)学校在“校中厂”中实现了“四重收益”。一是学校通过“校中厂”运转小学数学教学论文方式,让企业参与进来,共同进行高职教育教学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使专业人才培养案例设计与企业需求相吻合,更能反映出社会进展的需求。二是“校中厂”为培养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提供了条件。三是学校依托“校中厂”实训基地,加强了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对企业文化的感受与熏陶。四是学校可以将学生安排到“校中厂”实训基地完成顶岗实习,避开了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分散广、管理难等理由。

二、“校中厂”运作的制约因素

1.政策支持理由

虽然政府对校企合作在宏观上支持和鼓励,但是缺乏明确的政策法规和有力的财政支持,特别是对企业鼓励和支持的政策不够具体,没有具体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多数企业没有动力意愿或基础条件来支持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成为“校中厂”建立的政策瓶颈。

2.利益驱动理由

企业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其核心是赢利,“校中厂”也是其实现赢利的方式之一,但目前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支出远远大于其预期收益,这成为“校中厂”顺利运作需解决的一大难题。因此,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建立校企合作长效利益驱动机制,是“校中厂”得以建立成功的基础动力。

3.经营理念理由

企业和学校在经营理念上往往有着一定的差距,两者虽然都追求效益,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着一定的偏差,企业往往看重结果而学校注重过程,企业灵活性强而学校原则性重,在“校中厂”运作过程中往往产生矛盾。

4.学校自身理由

企业与学校合作主要是为了获得学校的技术与人才资源,但目前高职院校大多由过去的中专改制而成,师资层次不高,科研能力较弱,对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帮助不大,无法满足企业革新的需求。

三、“校中厂”的完善途径

1.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政府规范校企合作

政府应联系实际,针对“校中厂”的建立,正式出台配套政策。一是要出台政策明确“校中厂”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职责和利益,对“校中厂”双方进行政策约束和激励;二是在校企合作项目的行政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政府应提供便利和优惠;三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校中厂”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税收优惠的分级比例。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实践教学,参与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是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新闻媒体应大力做好这一宣传工作,宣传校企合作的真正作用;政府部门应根据国情建立和健全企业履行职业教育义务的监督检查机制,使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

3.充分调研积极行动,提高学校自身吸引力

一方面高职院校要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合理设置专业。另一方面学校应积极主动“走出去”,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通过在企业或产业园区设立企业教师工作站的形式,将全体专业教师有计划地送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通过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横向课题,培养具有一技之长、又能解决企业实际理由的“双师型”教师。并规定只有这些教师才能参与“校中厂”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对一些无法胜任企业实际工作需要的教师,则不允许参与“校中厂”教学工作。
四、结语
高职院校探讨建立“校中厂”是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式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的重要内容,是校企深度融合,合作育人、合作进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校中厂”在学校、企业、教师、员工、学生之间建立了一条绿色通道,能较好地解决“工学结合”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一些理由,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校企合作教学方式。
参考文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进展规划(2011—2015年)[Z].
王治雄,曹明顺,高锦南.“校中厂”人才培养方式的探讨与实践[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0(4):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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