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若干深思相关

更新时间:2024-02-03 点赞:17581 浏览:739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我国经济的进展和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我国的社保基金每年均以较快的速度增加。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社保基金管理的基金总规模为8568亿元,比上年增加802亿元,增加10.32%。但如此庞大的基金在监管一再暴露出其弱点,多次发生基金被挪用、占用、非法投资等事件。这些在社会保障基金运作及管理机制有着缺陷的,更了要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概述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是指授权专门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安全运营、基金保值增值等监督管理,以确保社会保障基金正常稳定运营的制度和规则系统的总称。对社保基金监管监管,于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对建立和完善社保系统也有作用。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活,发挥社保制度“安全网”和“稳定期”的作用,社保基金的监管受到政府、社会和劳动者的,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努力基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我国社保基金监管有着的理由

1.社保基金监管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社保基金屡次出现贪污、挪用等事件,也给予了积极。,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在整个市场经济法制系统中相对滞后,且在基金监管也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立法层次太低,导致基金监管部门执法无力。在实践中,社保基金管理体制的变化,除社保经办机构外,财务、税务、银行、邮政储蓄等部门相继介入社保基金日常管理,使得社保基金监管部门在横向对有关部门、纵向对地方政府时,监督和被监督的明确,约束效力差,影响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2.社保基金预算管理不。

为了转变初中数学教学论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混乱的情况,我国的社保基金于1997年开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增强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上降低了基金被滥用的风险。是2011年1月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基金预算外管理,导致监管部门对这基金缺乏的监管。全国的审计了违规资金71亿元,用于委托金融机构贷款及投资、用于弥补“补充医保基金”及企业借用资金、用于构建办公住房及弥补行政经费[3]。

3.社保基金监管透明度低。

我国的社保基金监管是在政府的主导下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不高,老百姓的“保命钱”如何被管理,使得社会监督形同虚设,导致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基金监管的动力。政府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应当明确的责任,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信息公开,建立的信息公开制度,让老百姓都能及时基金的去向,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

4.监督管理工作混乱、政出多门。

我国社保基金数额大,且每年呈递增走势,基金的积累和支出不同步,有着的时间差,使得积累的资金规模大,增加了基金的危险性。横向上,2010年10月28日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对劳动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部门等的监督职责了规定,但仍有责任明晰,的分工。纵向来看,基金上地方政府的分数管理之中,缺乏风险和责任约束,也使得基金的管理混乱和危险。基金监管政出多门,监管工作缺乏地沟通和协调,导致效率低下,提高了管理成本。

5.社会监督机制乏力。

社会保障基金的人是社会公众,基金的投资运营等情况联系着广大劳动的切身利益。但政策的宣传不到位、信心披露制度不,使得社会监督机制乏力。在我国,社保基金的收缴、运营、支付等都有着不同的信息不对称,而基层群众力量,社保基金的信息,导致社会监督机制十分乏力。

6.社保基金缺口过大。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是以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征收,收入的法制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都比较差,导致企业和职工拖欠、少缴乃至不缴情况发生;另一,社会保障的支出也有着大量欺保骗保事件,加剧了社保基金支不敷出的情况。为了弥补社保资金的,也在资金筹集做出了努力,但仍应,社保的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影响社保制度的可持续进展。

三、完善社保基金监管的对策

1.提高立法层次,建立完善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系统。

在认真吸收现行社保基金监管有关行政规章成分的上,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基金收缴、运营和支付等,构建一套权责分明的法律系统,对政府及管理部门明确的责任分工,保障基金监管的实际效果。也应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损害劳动者利益的给予严厉打击,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社保基金预算系统,加强事前监督。

编制社保预算,综合考虑制约因素,在上年度基金收支情况的上,并本年度经济进展、人力资源变动计划、经济结构和进展的稳定计划、财政补助政策其他变动因素[4]。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走势越来快,将社保基金纳入预算,加强全国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并严格资金审计,将于提高基金透明度和使用效率,也能保证基金的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3.建立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将基金管理公司置于社会公众和监督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防止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操作,损害者利益。要完善基金信息管理披露立法,解决基金披露中不清晰、不规范的情况,使得基金披露制度规范化和法制化。发挥网络信息传递的作用,加强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和社会公众的信息监管合作,争取社保基金的管理在上都公开透明。

4.实行制衡式的社保基金监管方式。

社保基金监管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设计众多,大量懂得法律政策、有特定管理经验或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上实行多方管理、互相监督、权利制衡[5]。实行制衡式的基金监管方式,严格区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即税务部门负责基金筹措,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基金支出,银行部门负责基金发放,的经营机构负责基金保值增值,财务部门负责基金管理[6]。各部的制约合作,将各社保经办机构的权利、职能置于监督之下,、地制约各部门的,降低管理成本。

5.加强社会监督,调动民间监督组织的积极性。

社会监督在社保基金监管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为自身权利的维护贡献力量;,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监督效率和监督质量;,提高社保经办机构的透明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这样,才能将社会监督落到实处。

6.多渠道的弥补社保基金的

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增强职工和企业的缴费意识,提高缴费自觉性;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严格惩处力度,加大对欺诈的打击力度;加强社保基金收支、运营、支出等的监督,严防基金征缴、支付内外部欺诈,减少基金流失现象。
文献:
林义.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M] 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国务院. 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N].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0-02-15(4)
[3]徐蕤.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与体制完善[N]. 韶关学院学报,2011-03(64)
[4]王广才,宋少男. 让社保预算“尚方宝剑”[N]. 财经报,2008-05-06(4)
[5]曹春 略论社保基金监管有着的理由与对策[J]. 政策探讨,2010-04(31)
[6]蔡国兆,彭友 上海人大代表反思社保案 提基金管理新方式[N].上海证券报,200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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